圓融圓通——資訊有價成趨勢
新聞及資訊從來有價。然而,互聯網的興起加快資訊流通及分享,加上任何人也可以在網上評論及留言,連同海量的資訊在網上流轉,免費新聞及資訊似乎隨手可得,最終只是剝削新聞機構及新聞從業員。
最近美國谷歌(Google)接連因版權問題遭澳洲及法國罰款,也許為
互聯網及社交媒體平台向媒體付費揭開序幕。
今年2月,澳洲聯邦議會審議媒體議價法案,從而迫使Google與facebook等巨企就新聞內容向澳洲的媒體付費,期間facebook更一度清空所有澳洲媒體甚至政府部門帳號,以示「威脅」,不過有關法案最終亦獲得通過。
原創者未必能收取分毫
今年6月法國政府作出類似行動,法國競爭事務監察總署就Google濫用其互聯網廣告市場主導地位,對其罰款2.2億歐羅,之後再因不滿Google未能按照法定命令與法國的新聞機構就版權補償問題進行談判,對Google罰款5億歐羅。Google則對媒體表示,法國有關方面的裁決,無視其致力達成協議的努力。
對媒體而言,公平、公正、準確和及時的資訊以及參與其中的記者均是資產。可惜的是,在互聯網世代,任何資訊皆可分享,免費資訊比比皆是,最終受惠的是轉載機構及互聯網巨擘,反而真正的內容提供者,即是媒體未必能收取分毫,更嚴重是需要付錢予這些互聯網機構,透過它們推銷自己的網頁,才能有機會賺取真正收入。
另一方面,對任何讀者來說,有營養及有質素的資訊均是必須。當互聯網充斥不實訊息,未必每一位讀者均有精神心力分辨真偽,更甚是會出現「回音壁」問題。最後可能要付費獲得資訊,大家才會更執著於資訊的質素。
互聯網的而且確改變了世界,不過有些核心價值不能動搖。相信繼澳洲及法國後,有更多地方會要求互聯網公司及社交媒體向媒體機構付費,令媒體獲得合理回報及利潤,行業得以繼續發展。
陳民傑
圓融圓通 - 陳民傑 舊文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d.sthead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