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多常見滲漏 責任難分對與錯
雨水多常見滲漏 責任難分對與錯
上周末香港突然傾盆大雨,尤其將軍澳及西貢區。(資料圖片)
上周末香港突然傾盆大雨,尤其將軍澳及西貢區,1個小時內雨量可以破紀錄超過140毫米。
筆者也收到住在西貢區的親戚求救,嚴重的有表示屋內漏水嚴重至快變成遊泳池!
輕微的天台或窗邊漏水!除了大風大雨時候是漏水的高峰期,平時,筆者也收到客戶或親朋戚友的查詢;遇到家中漏水,應該如何處理?如何追究賠償!
首先,當然是找出漏水源頭。最常見的是窗戶或冷氣機周邊老化,固然入水;這個問題最易維修處理,相對是幸運了。比較麻煩也很常見的是,牆內的水管漏水,在浴室或廚房發生的可能性最高;要維修的話,住戶要清拆牆身,滲水整房變得烏煙瘴氣,耗時也許很長,費用自然也高昂。如果是新樓,還可以向發展商匯報,一般都有3年的保養期,雖然免卻費用,但維修期間屋內很多地方就不能使用了,難免帶來許多不便之處!
但更要命的是,問題源頭不是在自己屋內,而可能是來自屋外。源頭問題在那?最簡單的辦法是關掉全屋水喉30分鐘,記錄關前和關後的水錶讀數,如讀數有上升,自然證明水喉漏水!一旦證明源頭不在屋內,便是鄰居了!但具體在那個單位,就並不容易發現,其他業主也沒有動機協助你查出源頭,甚至為了逃避責任,故意不合作,問題就更加棘手!
如有需要,業主可以向管理處尋求協助,甚至打電話1823向滲水辦投訴!滲水辦是由食環署及屋宇署聯合成立的組織,協助進行勘察漏水源頭!他們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入屋檢查。
除了漏水會影響大家的日常關係,在物業買賣的過程中,也經常遇到交易單位漏水問題及責任,新買家在收樓後才知道單位有漏水現象。心中自然難受,想追究前業主現實上卻並不容易。
首先,一般市場上的買賣合約都會訂明是以現況交易,買家除非能證明是前業主故意疏忽,導致漏水損失,否則勝算很低;而且如上所述,一旦漏水源頭在鄰居,前業主也未必有賠償責任。所以在購買二手樓時,不妨向業主查詢有關單位是否有漏水的紀錄。如果業主隱瞞,就有可能涉及失實陳述;基於此念,追究的機會可能較高。當然在睇樓的過程中,細心留意每個地方的細節,及使用可靠的代理協助就更加有保障了!
AM地產專欄 - 李峻銘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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