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的道德責任 生活副刊
我打工的時候,公司曾經替一家本地有相當規模的廣告公司投放廣告,但最後該公司因為業務收縮未能即時調整人手,導致入不敷支,結果在債台高築下倒閉了,還欠了我們公司不少廣告費,成了我十多年領導下少有的壞帳。
這對我有深刻的教訓,自此不太願意為本地廣告公司做投
放,擔心會歷史重演。如果有本地廣告公司找我們投放的話,我們堅持直接跟品牌客戶交易。其實這對客戶也較有保障,因為他們付了款給廣告公司,而廣告公司沒有付費給媒介便倒閉了的話,媒介仍會跟客戶追討。
我創業後,成了小小的本地廣告公司,跟其他本地公司一樣脆弱。但其實廣告公司是很容易經營的行業,因為除了人之外,基本上沒有其他大額投資。至於聘請員工就「睇餸食飯」,有多少生意,便聘請多少員工。
當然,在業務上升期增加人手是沒有問題的,但關鍵在於當業務下滑時,能夠果斷地精簡人員。如果陷入長期虧損而又不願意裁員,最終很可能走向倒閉的命運,影響更廣泛。我也經常提醒子公司負責人,如果業務長期虧損,我不會讓公司資金耗盡才結業,會預留遣散費、付清未完約租金和供應商欠款才結業,這是經營者的道德責任。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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