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先要加快興建 而非增加幸福設計
公屋先要加快興建 而非增加幸福設計
公屋先要加快興建 而非增加幸福設計
房屋局推出「幸福設計指引」,作為日後新建公屋及翻修舊公屋的設計依據。指引涵蓋八大概念,包括「活力健康」、「綠色生活」、「樂齡安居」、「跨代共融」、「家社互聯」、「
城市連結」、「增值上流」和「地方形象」,希望能藉此增加公屋居民的幸福感。據說,這些概念都是徵詢過大量居民的意見後,然後歸納出來的,它們受公屋居民歡迎的程度毋庸置疑。問題是現時社會最需要的不是這些小修小補,而是要縮短輪候公屋的時間,讓更多居住環境惡劣的基層市民可以及早「上樓」,這才是迫在眉睫,等著房屋局去完成的基本工作。很明顯,花心思去搞幸福設計,對及早興建出更多的公屋並沒有多大幫助。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認為︰政府的工作應首先放在減輕人民的痛苦上,而不是去為人民謀幸福。因為痛苦比較容易確認,如缺衣乏食,無瓦遮頭,都會被人們視作痛苦;政府如能減少人民在這些方面所受到的痛苦,一定會受到人民的支持與認受。可是,究竟何為幸福卻因人而異,有人認為依偎在情人的懷裡最幸福,有人卻只須有個名牌手袋可以招搖過市,已感到很滿足,亦有人要事業有成,能光宗耀祖,才感到幸福,沒有劃一的標準。因此,政府只須為減輕人民的痛苦而努力,至於幸福,就留給人民自己去追求算了。現實是自己爭取得來的幸福才感覺特別美好,而由別人提供的幸福,就不會感覺太矜貴,幸福感相對有限。政府實不值得在公屋輪候時間太長問題都未能解決之前,花心思去搞「幸福設計指引」。房屋局還是集中力量加快興建公屋為要。政府的資源有限,應把力量集中在最迫切需要的地方。搞幸福設計,屬錦上添花性質,在政府財政有盈餘的時候,或可以不妨一試,只可惜現時政府財赤嚴重,這類形象工程應該可免則免算了。近年,社會上常聽聞有大學生未畢業已入表申請公屋,並以能夠入住公屋,視作人生一項重大成就。這樣的大學生實在太沒有志氣了,只望索取政府福利的人,只會成為社會的依賴者,怎能期望他們將來可以為社會作出貢獻。此之所以,公屋的幸福感始終應該留有餘地;這樣,住在公屋的人才會感到不滿足,那他們才會為遷往更美好的居住環境而努力奮鬥。一個連大學生也想入住公屋的社會,是不會有美好前途的。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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