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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 09:36
《談國論企-黎偉成》城鄉一體化乃新土地改革顯經濟漸邁成熟體系
《談國論企》中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論及2014年的經濟工作時,不僅強調要「構建擴大
內需長效機制,著力增加消費需求」的同時,還重點地提到「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穩定
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和「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品質」,以便健全城鄉一體
化的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其中最是
惹人注目者當然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穩賃、
入股’的土地改革。這將是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十分重大政策和方向。
*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成新型工農城鄉關係*
此該為中國建國凡64年以來的第二次十分重大的全國性土地改革,與上世紀50年代之土
改有最大不同之處,為(甲)五十多年前的土改,仍然建基於以農立國,一切以農為主,讓耕者
有地可耕,唯是此舉很快便改為支持農業、農村、農民之「三農」政策;而(乙)現時之新一輪
土改,是以城鄉一體化為基調,反映出(a)國民經濟已發展至如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
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指的要’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
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和(b)農業的建設和生產的素質亦基本有重大的提升,可以在建立城鄉
統一的建設新里程中,做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14年經濟工作首要任務之切實保障國家糧
食安全中的「要依靠自己保口糧,集中國內資源保重點,做到穀物自給、口糧絕等安全」的要求
,其中就是要有科技支撐。
新一輪的土改,重點有數,而最是重要之處為(一)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惹人注目
者當然為(1)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
權同價,乃相當重大的土地政策改革,但此一革新,仍有相當的規限:現時只是允許農村集體經
營性的項目,暫未納入個人項目;且得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始定,亦顯此舉屬於有一定
條件底下的開放,予人以寄望者,當然是會有進一步和更大的土改,即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
賃、入股於下一個階段漸次由集體伸延至個人。
即使此番之土改,仍有相當的局限性,但國家強化對(2)農地的保護,並可見之於:要縮
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以及(3)建立兼
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可以解讀者為中央要壓抑地
方政府尤其是農村級別的政府不能再以不合理的徵地,掠奪農村集體和個人的土地以至生產等合
法利益,亦為防貪的其中重要配套。
同樣不可忽視之處,有(4)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此點是要提升農地的重
要性和價值,使之與城市的住宅、商業等用地價值漸入相等同的地位。
需要指出的另一個重點,為(二)土改乃配合中央之健全城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政策,要
求有:要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以改變過去之城
鄉二元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及達致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
分享現代化成果之佳效;要投資、建設以便最終建立城鎮化之新區體系,為拉動以投資為主的內
需重大力量。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由是廣為境內、外一眾聚焦之(三)城鎮化發展,也只是配合健全城發展一化體制機制整體
政策的其中組成部分,原因為這之前有(I)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重點有堅持家庭經營
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
方式創新,和要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
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發展,又似有當年三自一包的
影子。
繼而便是(II)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
(III)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和(IV)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始
到(V)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我對城鎮化的最新解讀見之於11月29日之《談國論
企》)結果為(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
凡此,皆可認定中國的經濟由過去之原始「以農立國」,轉為城鄉一體化的漸邁成熟經濟體系的
新里程,是為改革開放逾三個年代至今最重大和嶄新的成就。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14年主要任務專題之五,全文完)《資深財經評論員黎偉成》
(waishinglai210@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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