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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香港樓語 - 陳東岳 2014年5月24日

香港樓語 - 陳東岳 2014年5月24日

即市新聞
23/05/2014 11:38
《香港樓語-陳東嶽》長者長線持有物業作收租用途,應豁免DSD
《香港樓語》地產建設商會與其他商會及測量師行聯合刊登,以《無理稅項拖累本港經濟》

為題的聲明,要求政府修訂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豁免自用、投資及重建等各屬

正常商業活動的非住宅物業買賣所繳交的雙倍印花稅(DSD)。
聲明認同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所述「本屆政府致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理念,然而政

府近日開徵新稅而令中小企經營成本不斷增加,令本港固有競爭優勢遭到蠶食,亦阻礙商廈翻新

及增加酒店與零售樓面供應等步伐。
聲明又指,政府以關注民生安居為新稅護航,一再重申各項需求管理而向住宅物業徵收的印

花稅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可是向非住宅物業交易徵收雙倍印花稅,令屬於正常商業活動

的非住宅物業買賣一併牽連。
*非住宅物業徵雙倍稅深受非議*
港府自去年初實施需求管理雙辣稅措施之後,樓市各類物業成交大幅回落,當中針對住宅而

作徵收各項辣稅,出發點是杜絕炒家及阻嚇非本地資金入市推高樓價,而港府同步增加供應,藉

此令本地置業人士較易上車。
但針對非住宅物業實施雙倍印花稅,一直受到業界非議。港府的理據在於,非住宅物業價格

太高,也會引致該些物業租金上升,從而影響營商環境,經營者亦會把加租部分轉嫁消費者,最

後推高物價甚至通脹,也衍生民生問題。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市,正常的商業活動必然包括買賣各種資產,用抽重稅以加大交易成本

去阻嚇買賣非住宅類不動產,有違商業原則。各大小企業包括銀行信貸者,都會有購買物業自用

或出售物業套現的需要,對買賣交易抽取重稅,會窒礙這些正常商業活動。

*應以炒賣利潤加大徵稅壓投機*
筆者見到不少個案,經營者為避免承受加租之苦,在儲足首期後,選擇購入商舖或寫字樓自

用,但現時不可能這樣做,購買商舖╱寫字樓要付出雙辣稅成本太高,況且這些稅款是不會獲得

銀行借貸的,買入徵稅門檻太高,令這些經營者唯有繼續被迫捱貴租,一個可能是勉強慘淡經營

,另一個可能是搬到較次地點的商舖╱寫字樓繼續經營,最壞打算是被迫結業。筆者所說的中小

企業包括各行各業小商店及專業人士如醫務所、律師及會計師樓等。假如港府真正想針對的是投

機買賣,更實際的做法是就著每次炒賣所獲得利潤加大徵稅。
*退休基金或長者不宜冒高風險*
筆者認同港府應考慮因應業界意見而作出適當修訂相關措施。現時處於低息環境,某些機構

或人士比如退休基金及長者,不能承受高風險投資,持有物業取其保本兼有穩陣租金回報是全球

通用的做法,長者冒風險投資而蒙受巨大損失,是大家所不欲見,筆者建議,長者長線持有物業

(包括住宅)作收租之用,亦應該豁免DSD。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及註冊專業測量師(產業測量)陳東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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