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 Bank:離岸公司受關注
■過往香港一直吸引不少外資公司設立辦事處。 資料圖片
近期全球關注巴拿馬文件於淩晨讓公眾查閱內容,文件揭發多個國家富豪、甚至政客開設離岸公司。眾所周知,由於離岸公司股東隱蔽度高,政界透過離岸公司持有商界資產亦不容易被發現,這亦令離岸公司容易成
為有心人逃稅或者是隱藏合作關係的工具。此外,離岸公司賬目亦毋須會計師審核,容易成為不法分子洗黑錢的工具,這亦是政商涉開離岸公司引起公眾關注的主要原因。
由本港傳媒開始取得巴拿馬文件以來,至今尚未有引起執法部門要徹底調查的個案,主要由於設立離岸公司不是非法行為,問題在於設立離岸公司的用途。其實成立離岸公司亦有其「合理合法」的用法,本港政商大部份喜用BVI(英屬處女群島)及開曼群島等國家作為離岸公司註冊地,這些地方均屬於英屬地區,以普通法作基礎,並於商界而言,亦是離岸公司吸引之處。
普通法好處在於其「有先例可循」,控辯雙方可以從過往案例中,略為掌握到勝算,未至於到法庭判決時失去預算。過往香港一直吸引不少外資公司設立辦事處,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本港奉行普通法,但隨著內地幹預越來越大,香港在這方面的優勢亦見減弱。開設離岸公司違法與否,仍視乎用途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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