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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2019年12月18日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2019年12月18日


代言人風險 生活副刊



最近有明星低調出席撐警活動後,照片在網上瘋傳,引致代言的品牌,甚至曾經邀請過他出席活動的品牌也紛紛出聲明跟他「割席」。

品牌都喜歡用代言人。在信息爆炸、廣告資訊氾濫的年代,明星或KOL代言的確能迅速建立品牌的知名度。特別是在社交媒體,廣告如果無法立刻抓住

受眾的注意力,他們看不了多少秒便會關了視窗;知名度高的藝人或KOL,的確較能留住受眾的眼球。

但明星或KOL代言的品牌眾多,品牌的廣告投放,可能只會提高某個明星或KOL的曝光率,消費者未必記得你的品牌。而且現在消費者很精明,知道明星或KOL只是收錢去宣傳,未必真心擁護,不會因此盲目追捧。

用代言人還有其他風險,他們鏡頭前的形象,並不一定是他們的真身,如果行為不檢惹上負面新聞,會連累品牌形象,年初的「安心」婚外情事件便是一個好例子。

還有,香港愈來愈政治化,政治風險不能小覷,無論是藍是黃,是真正政治取態,還是被迫成為護旗手,最後也會得失某一邊,甚至是兩邊不討好。除非品牌有鮮明的政治立場,不然最好不要捲入政治漩渦。品牌還是用創意留住消費者眼球比較穩妥,而且不用花昂貴的代言費。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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