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融圓通——私隱保障的平衡
隨著時代不斷進步及科技急速發展,以電子方式存放個人資料愈趨普及,而市民對個人私隱的關注亦日益增加。政府提出措施保障個人私隱及防止個人資料被濫用是好事,但亦要在商業實際運作及第四權之間取得平衡。
《公司條例》於2012年通過時,已訂明新查冊安排的條文
。現時政府計劃將董事、秘書的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及董事的住址列為「受保護資料」,並提出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分階段收緊公司查冊安排,包括首階段,登記冊上只會顯示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以及董事、公司秘書及其他相關人士的部份身份識別號碼予公眾查閱,有關人士的「受保護資料」只可由指明人士透過申請取得。
無疑有關安排有助防止個人資料被濫用及「起底」問題,不過一刀切收緊查冊亦會影響一些公司提供專業服務。例如地產代理放售以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前,亦會進行公司查冊,以核對該公司持有人的身份,避免有人假冒持有人放售物業。而律師簽訂樓契、銀行業審批企業貸款前亦要查閱涉事公司結構及董事身份等。此外,傳媒機構過去以查冊方式,揭發有關圍標工程、官員瞞報資產和利益衝突等,以保障公眾利益。一直以來,查冊是重要的查證手法,大部份傳媒亦善用此工具,寫出獲得大眾掌聲的報道。
然而,過去一段時間的「起底」風潮,的確為社會帶來不少風波,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收到多宗有關「起底」的個案。因此,政府今次的安排屬無可厚非,畢竟「起底」的情況太過猖獗,令社會人心惶惶,但另一方面,我們亦應相信專業,避免出現一刀切的情況。至於如何取得平衡,唯有靠多諮詢及多聆聽不同意見,從而締造多贏,減少對抗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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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民傑
圓融圓通 - 陳民傑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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