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對立變成利益共同體 生活副刊
無論工作或生活,很多角色之間都會有衝突和矛盾。但如果我們換個角度看,他們也可能是利益共同體,只是他們沒有用共贏的心態去看事情。
例如股東、員工和客戶之間,往往會處於對立面,因為當股東對員工慷慨的時候,付給員工愈多,便等於賺得愈少,不然就要向客戶開
刀,收取較昂貴的費用。因此,對員工好,便等於要犧牲股東或客戶的利益。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也是利益共同體,對員工好,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並且激勵士氣,讓他們為客戶做到最好。
當員工的服務或產品做得好,客戶才會認為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這才能留住客戶,甚至吸引其他客戶光顧。
當企業能吸引和留住客戶,公司的盈利能力便不會差,作為股東便能分享到更大的盈利成果。實際上員工、客戶和股東都有所得益。
這就是我經常說的「員工第一,客戶第二,股東第三」,大家是利益共同體,但這個共享的先決條件是要對員工好。所以我們的分紅制度是員工分的部分比股東還要多,我們也願意提供比市場優厚的員工福利。
世上很多事情,如果能把對立的雙方變成利益共同體,就能帶來很大的價值,做生意就是要去找這條路。
(本欄逢周五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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