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罰犯錯,只罰欠誠信 生活副刊
我在管理上不傾向懲罰犯錯,只會懲罰欠誠信的員工。
我認為每個人都會犯錯。愈肯承擔,愈勤力的人,犯的錯誤愈多。每個人的犯錯比率都差不多,做得多自然錯得多。只有那些經常躲懶、無所事事的人才不會犯錯,不做工作自然沒有錯誤。
每個人都想追求成功,沒有人喜
歡失敗。做錯事造成的挫敗感,已經是最大的懲罰,沒有必要增加懲罰。如果處分做錯事的人,就是雙重懲罰,這只會打擊信心和自尊,對於同事,對於公司都沒有好處。
懲罰機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鼓勵大家掩飾錯誤,避免受罰。當大家都努力掩飾錯誤,就會錯過犯錯的積極意義——從錯誤中學習。這不但讓犯錯的人變得更好,也讓其他人從中學習。所以不但不應懲罰錯誤,還應鼓勵大家分享錯誤。
只要錯誤沒有令企業滅亡,甚麼錯誤都可以承受。如果公司的系統,會令企業因為個別員工的錯誤而倒下,那便是系統的問題,而不是個別員工的問題。管理者應該識別這種系統風險,而不是懲罰個別犯錯的人。
不懲罰錯誤,但對欠誠信的人卻不應手軟。放過欠誠信的人,不但等於發放「誠信不重要」的信息,欠誠信的人,會愈做愈大膽,最終對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本欄逢周五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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