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魚手劄】加密幣劫案源於反洗錢太嚴 - 渾水
■有加密貨幣持有人想套現,卻遇上劫案。
偶然睇新聞見到金舖劫案,賊人打劫數十萬,現在這個數額,連在香港買層樓都做唔到,當全街都係天眼,明目張膽的打劫是無處可逃的。
有一些加密貨幣持有人想套現,相約南亞裔在某地點進行現金交收,賣家利用電子錢
包P2P方式,將加密貨幣轉移至對方電子錢包。結果賊人收到對應的加密貨幣後,就拒絕支付現金。
以前打劫,被劫者不會配合打劫方的行動。但以上案例是,大家有默契要低調地進行交收。
這類騙案最主要是因主流金融系統把反洗黑錢的要求定得太高,不接受加密貨幣荷包或交易所跟銀行之間的交易來往。部份大額加密貨幣投資者只能鋌而走險,約陌生人利用現金交收。
再舉例,某一位富商持有很多比特幣,有心人向富商推銷,說自己最近新開發了一隻加密貨幣XYZ,可以接受比特幣認購。最後,富商支付了所有比特幣,XYZ卻跌至價值等於零。富商當然用法律途徑控告這位有心人,結果法律判了這位有心人無罪,因為他的而且確有履行承諾,答應將比特幣轉換成另一個貨幣,只是XYZ的價值變成零,冇辦法兌現現金而已。
要減少這些劫案只有一個方法,就是銀行直接承認加密貨幣的存在,容許加密貨幣跟銀行之間可以做一個有效兌換。現在世界很喜歡吹噓虛擬銀行有幾先進,其實銀行服務個餅就係得咁大,當你吹噓虛擬銀行要如何發展的時候,無可否認是搶了傳統銀行業務的芝士。
如果虛擬銀行能夠跟加密貨幣公司進行交收兌換,做大個餅,就不用直接掠奪傳統銀行的既得利益。在香港,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收兌換是有跡可尋,洗黑錢空間不及其他城市那麼大。因為,我們將會實施電話卡實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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