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
「遺址」
「遺址」
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及「愛國者治港」落實以後,香港「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不少權力新貴更天天摩拳擦掌,日日寸嘴發炮,異常熱鬧。本來期望盛世當前,正好給我們機會大展拳腳嘛,誰料市況不就,明明看著隔籬左右一個二個個個風生水起,咱們怎麼看著辦也
是辦不來。好好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給玩爛了,變成「國際金融中心遺址」、「國際金融中心遺跡」、「國際金融中心廢墟」……還好意思口口聲聲「聯通世界」呢?國家委以重任,正所謂任重道遠,這下子好了,如何報效祖國託付?
窮則變、變則通,在「遺址」(or「遺跡」or「廢墟」)上搵食的,其實還可以有大把作為;譬如夜市擺地攤啊、賣廿蚊四粒燒賣啊,找些大叔大嬸塗脂抹粉cosplay古裝人諸如此類。或者由官員率眾帶頭示範、發表講話,然後製作成教材,號召民間召開街頭研習班,聯乘「夜繽紛」。尤其年尾時候天氣溫和涼快,大笪地式的經營又不用場租毋須冷氣,市區人煙不再,汙染程度急降,至少在減排方面,應該還可以掙高分。
觀徼集 - 胡雪姬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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