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得花巨資引巨星 生活副刊
有報導指,新加坡政府為Taylor Swift在當地的6場演唱會,每場補貼高達300萬美金,以換取在東南亞的獨家主辦權。有分析認為這1億4千萬港元的投資,將帶來數倍的經濟效益,並批評香港政府沒有爭取到主辦權。
我認為這些計算的假設並不成立。首先,假
設所有旅客都因為演唱會而去新加坡,已經是一個錯誤假設。實際上,一些人本來就計劃前往新加坡旅遊或公幹,只是順道去看演唱會;還有部分人原本計劃不同時間去新加坡,只是為了配合演唱會而延後或提前行程。因此,實際的經濟效益未必如計算所說那麼高。
即使短期經濟效益確實很高,我卻看不到長期的經濟效益。我上周的文章也提到,旅客因某個巨星而來,如果巨星不再來,他們也不會重返。能吸引旅客不斷回訪的因素,才是最值得投資的項目。
香港人常說去日本是返鄉下,每年都要去一次,甚至多次。他們有多少是為了美斯或Taylor Swift?我不排除有些人會因為巨星而去,但更多的是因為其他原因,像是購物、美食、溫泉、節慶、安全和服務等等。如果香港政府要動用公帑,應該花在能讓旅客一再回訪的獨特因素上。
在2023年的財政預算中,財爺計劃在三年內向投資推廣署提供1億元資金,以吸引家族辦公室來港。我相信這比用1億元吸引巨星來港的經濟效益更高。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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