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組合形式持有股票的重點,在於將投資風險分散。其實,穩健的投資者應將資金按投資環境分配於不同類型的投資工具上,如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貴金屬市場、商品市場、虛擬貨幣市場等。此外,投資於股票市場的資金宜分配於不同地區的不同國家的市場內,亦應按各行業的環境,分配於不同的業務類
別上。投資者宜將資金分為短、中、長線〈可加上超短線和超長線〉投資和桿桿式投機炒賣等部分。各投資部分中,於每個業務類別內持有的股票、衍生權證或牛熊證所動用的資金,佔該投資部分可動用總資金比率不應高於35%。
投資於單一股票、衍生權證或牛熊證上的資金,不應佔多於該投資部分可動用總資金的20%。中、長線投資組合中,若業務類別中持股總數為2隻至3隻,其中最少1隻,最多2隻應為恒生指數成分股。若總數為4隻的話,則其中最少2隻,最多3隻應為恒生指數成分股。同一業務類別中,所持有的個別恒生指數成分股比重不應較個別非恒生指數成分股為低。中、長線投資組合內,持股比重最高的頭3隻股票、衍生權證或牛熊證的比重總和不應高於該投資組合可動用總資金的40%。最後,個別股票、衍生權證或牛熊證的持股比重不應低於其所屬投資組合可動用總資金的2.5%。《經濟通及交易通首席顧問 梁業豪》(頻道:whatsapp.Benny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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