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民國債券多,要清還破產十次都唔掂
清朝民國債券多,要清還破產十次都唔掂
中國就債券問題與美國已有多次訴訟。(資料圖片)
昨天講到美國和英國對中國舊債的不同態度,原因很簡單,兩國的實力不同,所要求的條款自也有別。另一原因是,當時英國因有香港在手,不想同中國翻臉。
總之,美國有心留這
條尾巴,在1980年,即就清朝發行的湖廣鐵路債券,在阿拉巴馬州聯邦法院提出索償。
中國以「國家主權豁免」(Sovereign Immunity of State)為理由,意即以主權國家不受到他國的立法、司法或行政的管轄,拒絕接受傳票。
1982年,美國引用在1967年立法的《外國主權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商業行為不在主權豁免之內,對中國缺席審判,判中國敗訴。
1984年,中國上訴,以1967年的立法對1911年的債務沒有追溯力為理由,推翻原判決。債券持有人繼續上訴,1987年,最高法院拒絕受理。
然而,另一宗案件,奧地利猶太人後裔Altmann要求收回二戰時被納粹政府沒收的多幅油畫,2004年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外國主權豁免法》具有追溯力。
哦,這就大鑊了,在2005年,「美國債券持有人基金」的支持下,Marvin Morris要求償還中華民國違約債券,那是1913年的貸款,總額是2,500萬鎊,由英、德、法、俄、日五國財團借出。
頗堪玩味的是美國法院的判決,以五國財團並沒有美國在內,因而與美國沒有「substantial contact」,判原告敗訴。
2009年又有一宗北洋政府債券的訴訟,法官認為中國有「主權豁免」,因美國沒有「direct effect」,況且,原訟人並非一手市場的買家,又沒有提供發票,很可能是在二手市場以藝術品的價格買入,因而判其敗訴。
說穿了,這些訴訟不過是政治掛帥,適當時間玩玩中國,這次美國總統特朗普的玩清朝債券決非第一次,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
據我所知,清朝到民國最少有26種各式不同的債券,如果要全部索償,中國破產十次都唔掂!
政經密碼 - 周顯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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