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常說「富不過三代」。但長期研究長壽企業的日本學者後藤俊夫卻指出,在日本的25,000家百年企業中,九成是家族企業,證明「富不過三代」非必然。
他認為百年企業有六個規律。首先,他們有長遠的目光,短期是十年,中期是30年,長期是100年;第二,他們會量力而為,避免過度膨脹;第三,他
們不會盲目多樣化擴張,只拓展相關事業;第四,他們關注所有持份者包括員工、顧客、合作者、社區的利益;第五,做好風險管理;第六,有把事業代代相傳的想法。
當然,要持續經營百年以上,必須有「要改變」和「不可改變」的事情。前者是時代、消費者、企業環境和技術的變化;後者是企業的價值觀和經營理念。要持續生存,保護傳統和持續革新同樣重要,兩者要取得平衡。
他認為企業應盡可能讓親屬來繼承,他們對家訓有更深體會,也最有責任感,有最強烈動機讓企業代代相傳。相反,專業管理人只顧短期利益,較關注股份和分紅,容易因為私利,犧牲企業其他持份者的利益,無法永續經營。
香港人對企業代代相傳的想法未必及日本人那麼強烈,但企業傳承找認同和切實執行自己那套經營理念的接班人,卻很重要。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來源 source: http://skypost.ulifestyle.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