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允許上市公司先公佈「未經審核業績」、後公佈「審核業績」,此舉實在不知所謂。資料圖片
因應武漢肺炎在大陸的的疫情不斷惡化,影響到大陸公司的核數進度,甚至有機會趕唔切在3月31日上市公司公佈業績的限
期前完成,香港會計師公會曾與港交所商討,是否可以把公佈業績的限期延遲。結果是延遲不了,卻得出另一個十分有創意的方法,就是可與當局商討後先公佈「未經審核初步業績」而毋須停牌。對我來說,這實在是個不知所謂的安排。
首先,即使能夠獲準先公佈「未經審核業績」、後公佈「審核業績」,但萬一兩者有出入,投資者因錯誤的初步業績而蒙受投資損失的話,應該由誰負責?公司講明業績未經審核,即使有錯你亦奈佢唔何,而在此情況下核數師更是完全唔關事,唯一最錯的,就是提出此解決方法的聯交所。但他們會負責任嗎?會賠償嗎?聯交所置投資者於險境,實在可笑。
另外,我相信上市公司和核數師都會希望兩份業績保持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但這又會否導致另外一些問題,例如有公司企圖先斬後奏呢?先公佈一份未經核實的業績,然後當核數師發現有錯時或許已為時太晚,絕對有理由相信公司會以「已公佈業績」為原因,向核數師施加壓力令其不要改數。在此情況下,核數師面對客戶又會否真的能夠企硬?我實在不明白聯交所為何不乾脆延遲業績公佈。
神仙丁
《審計搵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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