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居英權 製造社會分化 - 林本利
港區國安法正式施行後,國際社會反應強烈,西方國家紛紛表態反對,準備為港人提供逃生門。英國表示將向300萬合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提供五年居留權,一年後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97前拒盡對港責任 僅設五萬配額
這消息自然令懼怕國
安法和共產黨管治的港人精神為之一振,以為可以移居英國,生命和財產得到保障。但當大家理性思考一下,英國剛在今年1月正式脫歐,制止歐洲移民入境,又怎會收容數以百萬計的香港「難民」?若果這個國家對港人有道義責任,就不會在上世紀80年代刻意修改國籍法,把港人拒之門外,將港人持有的BNO護照變成旅遊證件,而且97回歸後不能由子女承繼有關身份。英國政府理應學效葡萄牙處理澳門問題時的做法,讓所有回歸前的殖民地居民及其子女,享有公民權,當年中國也接受葡萄牙的做法。
回歸前英國不單透過修改國籍法去逃避對港人的道義責任,更要命的是提供五萬個居英權配額給港人,直接間接造成今日香港社會撕裂的局面。1989年六四事件後,香港恐共情緒達到高峯,大量港人申請移民,兩年間走了超過10萬人。面對移民潮,當時的行政局及立法局議員,包括剛過身的李鵬飛,以及範徐麗泰和譚惠珠,遊說英國政府基於道義責任,向港人提供居英權。他們向英國表明港人只想得到政治保險,不會出現大批港人移居英國的情況。
英國政府最終只願意提供五萬個配額,讓五萬名港人和他們的家眷登記成為英國公民,並由當時任職行政署署長的曾蔭權負責推廣和審批居英權計劃。這五萬個配額主要是給予高級公務員,包括政務官和紀律部隊(警隊、入境處及海關)高層,以及對香港有貢獻,對香港前途具重要性的人士,目的是讓他們隨時前往英國定居,可以無後顧之憂留港貢獻香港和祖國。
熟悉英國殖民地歷史的人都知道,二次大戰結束後,英國國力下降,根本無力再派遣大量文官和軍隊去管治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加上各地出現爭取獨立,脫離殖民地管治的訴求,英國亦只好順應世界潮流,放棄管治,讓殖民地獨立。英國撤出殖民地前,往往留下計時炸彈,製造社會分化和種族糾紛,令不少剛脫離殖民管治的國家很快便陷入內戰,或者內部鬥爭,不同宗教和種族的人出現衝突和矛盾,敵對關係延續到今日。從印度和巴基斯坦,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歷史,可見一斑。
高官無後顧之憂 盡情效忠祖國
至於香港,居英權顯然是撕裂香港的元凶之一。前任特首曾蔭權和現任特首林鄭月娥,當年都成功取得居英權。二人享受高級公務員福利,可以得到教育津貼,把兒子送往英國讀書。2004年,林鄭更主動申請調任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方便陪伴在英國讀書的次子。直至曾蔭權出任特首,林鄭回歸香港,於2006年出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2007年轉為問責局長,出任發展局局長。2012年梁振英(家人也是英籍)成為特首,林鄭晉升為政務司司長,到2017年更取代梁振英成為特首,放棄回英國與家人團聚。
香港的特首,以及一眾高級官員和紀律部隊高層,回歸前獲得居英權,下一代已無後顧之憂,隨時可以前往英國定居,他們可以安心留港,宣稱效忠祖國和特區政府,繼續賺取政治和經濟利益。細看特區管治班子,由特首、問責高官、行政會議召集人和成員、立法會主席及功能界別議員,以至人大和政協(包括常委和副主席),不少自己和家人都擁有外國護照,由英國、加拿大、美國、澳洲、泰國、新加坡都有,香港真可說是由聯合國管治。
在港區國安法下,本地有權有勢和有外國護照的港人,若勾結外國或境外(包括內地人)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即使逃往其他國家,亦有可能被引渡回港(甚至送返內地)受審,作用類似林鄭想修訂的逃犯條例。西方國家為了保護國民只好暫停引渡協議,令香港變成逃犯天堂。現在英國及其他國家準備為港人提供逃生門,但相信數量有限,又會進一步分化港人,撕裂社會。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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