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案顯示司法擺脫不了政治
有跡象顯示:若然特朗普在今次大選中被擊敗,他可能會把戰場轉移到法院,以剝奪拜登成為美國總統的機會。特朗普在最後一刻也要把保守派法官巴雷特放進最高法院,可能就是要為競選失利後轉打官司作部署。現在,最高法院的九個大法官之中有六個是支持共和黨的保守派,誰能確
定特朗普不能靠打官司而繼續連任?
若然特朗普真的可以憑法院的判決而獲得連任的話,美國的司法獨立就會備受懷疑,那些把美國的政制說成是無比完美的香港政客,將會感到十分尷尬。
其實,三權都是政權的組成部分,起初都是為了同一個政治目標而建立起來的。所以三權是先有一體性,然後才有獨立性。當政治的宏觀大環境一變,舊有的司法制度就會被改造,以配合新的政治需要,毫無獨立可言。
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不肯改變支持英國王室立場的法官都被更換。哪有甚麼神性不可侵犯?香港已經回歸,香港的大法官,若然不懂得在判案時配合這項政治上的大改變,弄不好一樣會被更替。司法不可能不受政治大環境左右。香港的一些法律界人士(包括大法官與立法會議員),對此仍持相反的意見,他們對政治,以至對法律及兩者關係的認識,實在幼稚得可憐。美國的南北戰爭,就是政治透過軍事手段來修正最高法院的裁決。政治大環境變了,不容法院的裁決準則不跟著變。發生在1857年,美國南北戰爭前夕的斯科特訴桑福德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時,美國南方的州份仍容許蓄奴,但北方的州卻相對工業化;他們需要讓勞動力自由流動,亦需要有與產出掛鈎的報酬制度去刺激勞動者的積極性,但奴隸制卻不容許他們這樣做。在此案之前,美國容許各州自行選擇是否容許蓄奴,但法庭對斯科特案的的判決卻改變了這項平衡。
斯科特是一個黑奴,他的主人因工作關係帶著他來到一個不許蓄奴的自由州,他趁機興訴,希望獲得自由。誰知最高法院的判決竟然是:美國立國的時候就沒有把黑人視為國民,所以黑人沒法得到美國憲法的保障。個別州容許黑人自由,是州份自己的決定,不能左右聯邦的決定。南方的奴隸主作為美國國民,他們有權帶著他們的財產(包括奴隸)在美國境內到處活動,即使去到不許蓄奴的自由州,聯邦法院仍要保護他們的財產擁有權,州法院無權褫奪美國國民的財產。
本來,美國的奴隸只要成功逃到不許蓄奴的自由州就可以變成自由人;但斯科特案的判決,令蓄奴州的奴隸主可以越州去自由州捉拿逃脫的奴隸返家。這種做法令工業較發達的自由州得不到足夠的勞動力流入,加上南方州對逃奴的懲罰慘無人道,遂引起美國南北兩區的政見分歧,最後演變成內戰。內戰由北方勝出,斯科特案的判決當然不再有效。由此可見,司法獨立並非絕對,當政治的宏觀大環境改變後,司法不得不予以配合。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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