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長短影響領袖視野
昨文指出,中國的領導人較願意在國家的持續發展上作較長遠的投資,無論在基建、科研與環保上,中國都願意犧牲眼前,志在將來。而美國的領導人近年卻忙於應急,只能著眼於藉美元的地位去「空手套白狼」,徵別國重關稅及逼別國交保護費等。至於環保與基建則拖得就拖,
留待下任去面對。近年美國連太空科研也交給私人機構「頂住先」。太空科研是關於國家命運的最尖端科技,美國卻交給私人公司去領軍,是明智的選擇嗎?
很明顯,美國的發展策略愈來愈只顧眼前的權宜,卻缺乏長遠的部署。為甚麼會這樣呢?我認為這與美國的領導人皆有任期限制有關。美國總統最多連任一屆,即最多做八年。這導致他們只能把心思放在自己任期內可以完成的工作上。以碳中和的工作為例,非三五十年都不易見成績。結果政客都不願意花自己任內的資源,去為他人作嫁衣裳。在政黨政治的考慮下,美國的領導人寧願犧牲人民的利益去打擊對手,也不願用自己的預算去益下一任政黨。
除了環保問題外,一個國家要脫貧、要復興、要富強,無一不是需要幾十以至過百年的努力才能見成效,如果一個政黨只能執政兩屆,根本不可能完成這麼艱巨的任務。民主國家如果沒有機制去解決領導人的視野會受任期局限的問題,無可避免會在全球競爭中輸蝕給其他有辦法解決此項不足的政治體制。
老實說,我並不贊成任期終身化,這只會帶來個人獨裁,對國家與人民帶來更大的危害。經過文革年代的中國人,對此應有深刻的體會。然而,把任期限死在兩屆之內並不實際。這只會令國家失去長遠規劃能力,在競爭上會輸蝕給有能力作長遠戰略部署的對手。
現實世界是很殘酷的。天地不仁,理念正確是不管用的,最終仍是優勝劣敗,汰弱留強。然而,西方的民主原教旨主義者,卻把總統任期的限制,視作檢驗一個政治體制是否民主的基本原則。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已變得義無反顧,排除任何修正的可能性。只是他們從來都沒有說清楚,為甚麼領導人只能連任一次,而不是兩次或是三次呢?這規則是上帝訂的嗎?
我個人認為:一個國家能夠有民主機制換領導人已經足夠;不應該限死只能做兩屆。我見商業機構就甚少設立這樣的限制。喬布斯就死在任內,貝佐斯與朱克伯格都沒有承諾甚麼時候會退下來。企業的股東雖有投票權,但他們決不會換掉一個做得好的企業領導人。
要管理好一個國家,遠比要管理好一間企業複雜,需要照顧的層面更多,需作規劃的時間更長。如果連企業也沒有條件限死領導人的限期,國家應更加不具備這樣的條件。硬要這樣做,等同政治自殺。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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