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牆鬆綁(一)
上星期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利用答問大會開場白,回顧過去土地房屋緊絀供應成因,承諾未來盡努力改善情況。其後問答環節中,有議員問及現新界北發展情況時,用上一句非常傳神評語。她說「七年用了十億元都是做研究,草也種不到一條」。她繼而要求政府檢討所有有關土地發展的法例,包括《城市規劃
條例》和《保護海港條例》,確保達至拆牆鬆綁的效應。
工作期間,我在處理土地規劃及發展過程中,亦經常被當日議員要求為種種障礙發展絆腳石,拆牆鬆綁加快發展速度。事實證明,當日政府已引進不少措施改善流程,壓縮處理時間。但礙於規劃及發展土地過程中,涉及持份者眾多,考慮到必須保障他們各自的權益,實在不能無限度壓縮程序及時間。
廣泛來說,規劃任何土地都牽涉到每一個市民,但直接受影響的人士也不少,包括有關土地業權持有人,在有關土地上作業的從業員,在直接相連鄰近土地業權持有人,以及作業從業員,對當地自然環境生態及保育有強烈意見的人士等等,都會因為倡議的發展計劃,不同程度上影響他們切身利益。所以有關處理發展所有法律,都有條文容許他們對建議中的發展計劃,發表意見,甚至反對及陳述當中理由,在程序公義前提下,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及抗辯權。《城市規劃條例》就是這些複雜程序的載體。一如既往,我深信政府一定會本著精益求精的精神,一再檢視這些程序,平衡各方面的實在或潛在利益,看看還有甚麼可以精簡和壓縮的空間。
現時香港共有接近六十個法定規劃區,包括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絕大部分已發展地方,只有偏遠村落沒有法定圖則涵蓋。發展審批地區圖為尚未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地區作出的備用圖則,顯示的土地用途,資料一般並不如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詳盡,是屬於過渡性安排,用以管制在鄉郊地區的違規發展。發展審批地區圖最終會為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現在北區受規劃地段,就是這些發展審批地區圖所顯示的地點。
因篇幅所限,只能論述規劃階段所面對的種種問題。至於進入正式發展土地項目所面對其他問題,下星期再討論。 周三刊登
孫公解碼 - 孫明揚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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