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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談國論企 - 黎偉成 2013年11月7日

談國論企 - 黎偉成 2013年11月7日

即市新聞
07/11/2013 09:32
《談國論企-黎偉成》人行力求以市場化機制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問題
《談國論企》中國人民銀行於11月5日發布的《2013年三季度中國貨政策執行報告》

,不僅強調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並要做到宏觀穩住、微觀放活和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

中提質的要求,而最是惹人注目者乃要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且特別指出「以市場化機制化

解地方政府債務問題」,足見中央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高度重視,肯面對現實、解決問題,已

是一個好開端,亟望中國能避免出現如美國之州、市、鎮等地方政府因債得破產的惡況。

*以直接具體的信貸融資機制監控抵下有對策*
這是《報告》第五部分貨幣政策趨勢中的第二節下一階段主要政策思路,而六個要點中之最

後一個要點「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其中所言之地方政府債務問

題,即使涉及的篇幅相當有限,卻大有提綱揭領之概,亦正正是境內外一眾廣為關注之處,我之

解讀主要為(一)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列入人行之「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範圍,可在相當

程度意味(1)地方政府向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所借取的債務,為數應十分可觀,否則(

2)就不會放之於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之列,而惹人注目之處當然為風險屬於「系統性

」的性質,問題一旦惡化,牽連甚廣、影響甚深,由是(3)得有效防範。

要防範,且要有效,《報告》亦提出之兩大重點,有(A)以市場化機制化解地方政府債務

問題,此舉目的(a)顯然是不再如昔地主要由中央政府制定和下達行政命令,要地方政府遵之

行之,卻往往出現「山高皇帝遠」的「下有對策」力抗「上有政策」,結果是省、市之外更有頗

不少的小縣、小鎮、小鄉的地方政府由小變「大」,力逼商業銀行作出信貸融資,不僅好大喜功

地不理成本效益地大搞建設之「政績工程」,且藉此中飽私囊地作出大腐、大貪劣行,為禍不淺


相信人行(b)以軟實力地採取市場化機制,包括定立以商業銀行為主的各級金融機構對地

方政府有關信貸融資新法例、規則與機制,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有理可說,有據可拒,使一眾

地方政府之不合法、不符規的信貸融資無門可走,合法、符規者則可獲信貸融資支持,既可生有

效防範系統金融風險之效,亦可在另一個層面減低地方政府之貪腐惡風繼續蔓延甚至惡化。

由是人行十分明確地表明,要(B)探索建立管理規範、財務透明、運行長效、風險可控的

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尤其是要指出的重大問題,為:有不少省級銀行、城市銀行以至各類不

同層面的農業、地方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的關係異常密切,頗多受地方政府的牽制、操控,甚

至有若幹朋比為奸之行,故人行不要僅止於建立機制,更要嚴厲、嚴格地監理各級金融機構的執

行和所得的實際效益,重重打擊違法亂規的金融機構,始為有效防範之道。

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無疑屬廣為境內、外一眾其中金融憂疑,但在香港上市的9家國有、民

營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比率普遍低於1%,不良貸款覆蓋率亦每多達200%至300%甚或更

高的水平,屬尚可控的金融問題,而中國人民銀行現時相當突顯地立法、設規、建機以市場化機

制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問題,亦算來得及時。
*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至於其他要有效防範之系統性金融風險,則有(二)要「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

穩健經營」,此二句亦有堪細味之處有(i)在央行的宏觀管理,要「加強」,但亦會「審慎」

處之,即加強是在所難免之舉,否則原地踏步,便肯定會落後於市場的發展、變更和創新、改革

,卻不可過嚴、過硬和過於僵化地管理,要審慎地立法、設規、建機制作出適當、恰度的管理和

處理,始可使金融業有更大的彈性、靈活性地發展、投資、創新,以支持、拉動實體經濟中等快

速成長及轉型升級;而(ii)引導金融機構穩健經營者,做法為督導金融機構加強流動性、內

控和風險管理,其中「內控」是較為新的提法和做法,所謂「內控」,即內部自我控制

(internalcontrol),此為歐美等地的金融監管機構廣為採納的做法,顯金

融市場基本納成熟可自控的軌道。
較為具體的風險防範,且有(三)在支持金融創新的同時,加強對理財、票據和同業業務發

展潛在的監測與防範,和(四)強化跨行業、跨市場、跨境金融風險的監測評估,防範實體經濟

部分地區、行業、企業風險及非正規金融風險的向金融體系傳導,(五)構建危機管理和風險處

置框架,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等,都是務實、必須和有明顯改進的監理政策與相關做法。

但境內外居然有謂人行會嚴壓重抑銀行同業間業務的往來與發展,實乃不求甚解之妄言、亂

語,理由為中央的貨幣政策為要貫徹「宏觀穩住、微觀放活和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中提質的

要求」,僅讓商業銀行以至各級金融機構單幹、獨經營,而不活躍同業業務發展,是決不可以支

持實體經濟和支持金融創新的政策要求,而人行之加強監測與防範,目的就是要讓金融業強化同

業業務的發展和創新的過程中盡量降低潛在風險之壓,卻被妄徒亂語為「打壓」,實非論壇和社

會之福,哀哉!
論金融經濟,表面看來「容易」,實際相當專業,絕對不可憑簡單的揣測而亂說非言,請一

眾先學好、讀好、理解好才談,否則誤人,更壞己。要指出者,為人行之所以要採取綜合措施,

是要維護金融穩定,和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資深財經評論員黎偉成》(waishinglai210@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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