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觀點 - 施永青
莫因恐襲放棄文明信念
2015年11月24日
巴黎被恐襲後,西方人其中一個普遍的回應是:西方決不會因為害怕再受到恐襲,就放棄西方價值信念。西方人相信,人類的現代文明是他們搭建的,而恐怖分子卻想摧毀人類文明,所以他們必須堅守自己的信念。
然而,西方領導人的某
些針對恐怖分子的行為,已明顯違背了自己一向主張的信念,讓人覺得西方有時亦是說一套,做一套。
美國在9‧11之後,不到兩個月 (10月26日) 就制訂出一套內容比23條還要嚴厲的「愛國法」,授權情報機關可以為了反恐侵犯人民的私隱權,無需法庭頒令,就可以竊聽電話,搜查信件與電郵,以至醫療與財務記錄。此外,又擴大公安機關與情報機關的活動範圍,一旦發現疑似恐怖分子,負責反恐的機構就可以不經審訊加以拘押,或把懷疑分子驅逐出境。這個法案還放寬了情報機關在美國本土外進行活動時的限制,以方便特務人員可以用行賄的方式去收集情報,或透過買通外國官員的方式,讓中情局在外地設立秘密監獄。為了向疑犯套取情報,特務人員有權按需要,採用一些近似酷刑的逼供手段,包括長時間不許疑犯睡覺,威脅要放軍犬咬人,以至用水浸至幾乎窒息等。
巴黎遇襲後,法國政府立即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目的就是令政府可以不擇手段去對付恐怖分子。阿巴奧德未經審訊已被視作今次巴黎恐襲的主犯,特警在圍捕他的時候,竟開了七千多槍,予人的印象是蓄意就地正法,以免他有機會上庭自辯。這種做法完全不符合西方的法治標準。
其實,美國在獵殺拉登時,手法亦差不多。據參與行動的特種部隊事後透露,拉登身上根本沒有武器,亦沒有進行反抗,但還是被即場射殺。這種做法令人懷疑,美國政府不讓拉登有機會公開受審,以免拉登乘機在庭上宣揚他那套理念。但拉登就不是人嗎?為何要剝奪他在法庭上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按西方的宗教理念,在上帝面對,人人都是罪人,所以即使犯了彌天大罪,上帝也會接受在臨死前的懺悔。
再者,西方知識分子近年主催開放社會多元文化。但近年西方對穆斯林族群就愈來愈歧視,認為回教徒很野蠻,隨時會做出兇殘的行為。因此,只要你穿著回教服飾,或名字叫做穆罕默德,你過海關的時候就會受到特別招待。這種把普通回教徒也視作恐怖分子的做法,容易把普通的回教徒也推向激進。
9‧11之後,小布殊不經意把反恐鬥爭比擬作十字軍東征,實質上挑起了基督教文明與回教文明的歷史恩怨,雙方都把對方的存在視作是自己的威脅,都想去之而後快。以致社會上多了仇怨,無法多元共融。長此下去,只會帶來更多的衝突。
我絕對不贊同恐怖主義,但冤冤相報會有好結果嗎?除了狂轟濫炸之外,難道沒有其他方式對付恐怖主義?沒有理由到了21世紀,人類還要靠種族滅絕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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