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密碼 - 周顯
禁止RTO不如禁止廉發新股
2016年06月03日
李澤楷以盈科數碼收購香港電訊。(資料圖片)
證監會檢討過去幾年股壇大賊們的作案手法,決定從幾方面著手,去整頓股票市場,其中的一招,是加強監管「逆向收購」(RTO)。
所謂「逆向收購」,意即上市公司大量發行新股,去
收購(交換)某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而發行新股的數目,超越了原來總股數的100%。
這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非上市公司是由大股東本人所擁有,因此大量發新股並不牽涉到改變控股權,所以只是「重大收購」(VSA)而已。
另一種情況則是被收購公司的大股東另有其人,當他得到了超過現有發行股數100%的股票,便搖身變成大股東,這即是改變了控股權,這就是正式的逆向收購了。監管當局是企圖把這兩項都嚴格監管。
我先講「逆向收購」的好處,如果注入優質資產,可以令到公司的價值提升,最佳的例子就是當年呂志和把賭牌注進「嘉華建材」(027),因而成為今日的「銀河娛樂」,不過。這不涉及控制性股權,只是VSA,而不是RTO。
在先前的幾十年,玩家常常玩逆向收購,藉此令到股價大升,後來當然是暴跌收場,令到很多散戶輸了大錢、受了重傷,這其中最有名的一役,當然是2000年李澤楷的「盈科數碼」吃掉了「香港電訊」,成為了今日的「電訊盈科」(008),至於近期,則有馬雲和馬化騰雙馬齊飛,齊齊在香港的股壇揾食。
有見及此,證監會因而希望阻塞這一漏洞,希望加強監管「逆向收購」,其實這新措施早已在進行中,也已經叫停了好幾個大型的「逆向收購」項目。
如果說,這新措施有甚麼好處,當然唯一的好處就是保障小股東利益,因為莊家們用這方法,把小股東屠宰得太慘了。然而,前文說過,逆向收購如果注入的是優良資產,是對公司有利的,換言之,如果把逆向收購一刀切地禁止了,這便會令到香港的股市失去了一個很有利的條件,也會影響了港股的彈性和吸引力。或許不如直接點說:不是連上市公司公布好消息,刺激股價都不准吧?
照我說,如果要「制止罪案」,根本用不著因噎廢食,禁止RTO,因為真正的大殺傷力,並不是RTO,而是低價發行大量新股。因此,只要禁止「印平價股票」,已經可以解決了全部問題,根本用不著使用沒那麼有效兼且傷害了自身競爭力的禁止RTO。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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