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順應民意的背後
■空置稅難有成效已是共識,政府卻表明此舉是順應民意。圖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資料圖片
師傅教落,傳統經濟學的第一名言:「每個人的行為,都受誘因驅使(people respond to incentives)。」
「唔係呀!有的人會為公義犧牲利益,人,唔一定講
利益!」其實自我感覺良好,都屬於一種誘因,甚至可以說是極大的誘因。當然,自我感覺沒有客觀標準,所以公共政策要改變別人行為,就必須要從可以觸摸得到,計算得到的利益著手。
提供利益要付出成本,對政府是負擔;政策提供好處越多人受惠,就越是小恩小惠。相反,以各種懲罰來改變行為,不但成本更低;若然是寓禁於徵,借稅收來達到目的,就更是一箭雙雕,一舉兩得。
問題是,當我們說「改變行為」,這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在現實世界中,無錯不論是正面抑或是負面誘因,都可以令人改變行為,但怎樣變卻未必像制定政策是一廂情願般,依著大老爺的意思發展。就像煙草稅,雖然是令部份人因此戒煙,但同時間也製造出黑市煙的問題。
可惜,任何寓禁於徵的政府行為,一旦政策落實,政府便很難放棄真金白銀的利益,就算明知是錯也心甘情願地,一錯再錯一直錯下去。
之前政府推出辣招企圖為樓市降溫,結果提高交易成本,也凍結了二手市場,反而令供應傾斜到一手樓市場。成效不彰,政府仍然死撐說辣招有一定效用,而且變本加厲,提出空置稅。說實在,共識是空置稅難有成效,政府此舉表明是順應民意,實質又多一個理由斂取民脂民膏,讓慷他人之慨的官員,繼續高薪厚祿。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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