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殼夢
借來的殼夢
港交所收緊借殼上市規則,10月起生效。(資料圖片)
收緊借殼上市活動說了很久,港交所(388)去年6月諮詢市場後,終於決定作出一系列改動,由10月起生效。對於原本的諮詢建議,不少市場人士及持份者均認為過分收緊,港交所方面亦作出讓步,包括刪除要求財困上市公司在反
向收購後需符合上市規則要求等等。
新規下,最大改動無疑在於將股份易主後,注入新資產的限制期限,由現時的兩年,延長多1年、至3年,而相關公司於期內的連串交易,也會被判斷是否觸及反收購定義因素。無可否認,對於新殼主而言,入主後要等3年才可以注入新業務,彈性較低,養殼成本亦會進一步提升,但觀乎整份諮詢總結,港交所在有關方面讓步似乎更大。
原本,交易所希望一併針對淨現金殼股、以證券業務及相關交易作為符合維持足夠業務定義的上市要求,並將足夠業務及上市公司資產範圍,不包括證券業務在內。到最後,由於業界以至大型上市公司都提出異議,於是決定豁免。
可以說,新規則雖然收緊,但在多處改動下,已經是寬鬆得多,尤其是證券業務變相可被視為公司的足夠業務定義,以後對於上市公司有意易手,安排借殼就容易得多。簡單而言,有殼主、有潛在的殼股對象,入主後可以靠證券業務及現金資產管理業務,作為符合維持上市地位資格,待3年後才正式注資。可以預期,更多證券及資產管理公司會供應市場,作為養殼主要工具。
實話實說,在一個公開市場,借殼活動其實不應該被打死,事實上透過這類反向收購,更多公司有套現機會,其他潛在公司亦更方便在股票市場集資。市場對殼股印象欠佳,重點在於好一段時間炒風太過離譜,甚至上市前已物色了潛在殼主情況出現。
肯定是,條例收緊,殼股活動不會減少,再者正常借殼活動根本不應該完全被消失,尤其近期成交有限,新股死寂,股市應該在可控及合規範圍內發揮本身功能。不少市場人士均認為,證監會及港交所近幾年規管過嚴,究其原因,是之前市場活動受非議,令原本滯後的監管規則在公眾壓力下,要短時間內緊跟市場發展,甚至試圖超前市場發展,這是一個新均衡點發展過分的必然階段。
談財經 - 胡孟青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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