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吹散了香港天空的烏雲 財經/地產
《港區國安法》正式頒布那夜,我很多朋友、同學、同事、經濟學同行,紛紛在社交群組中表示慶祝,有些還說當夜便要出外飲酒,以表達對一年以來香港頭頂烏雲被吹散的歡欣。我很少喝酒,最近免不了多喝了兩杯,便不敢再喝了。
《港區國安法》的出台,完全
有跡可尋。反對派多年以來一直自欺欺人,跟著錯誤的路綫走,終於遇到對手強而有力的反制,這有何值得驚訝?這些人以為只有抗爭才能改變,卻犯了兩個策略錯誤︰第一,若對手強你百倍,你卻跑去挑釁對方,結果是自己粉身碎骨;第二,你自己力弱,討價還價能力不足,卻不思量怎樣使到自己不可替代,反而大搞攬炒,亦即不單攻擊對方,還不斷摧毀自己的價值,這是何等的愚蠢!
反對派自欺欺人
為甚麼反對派掉進此愚蠢陷阱這麼久仍不懂自拔?這是因為他們另有兩個更愚蠢的假設支撐著自己的看法。第一個假設是所謂的「支爆」論,即如日中天的中國經濟即將崩潰,中國自顧不暇;第二個是西方國家會大力支持自己。其實過去20、30年以來,每年都有人拿著經過裁剪的數據,煞有介事地論證中國快將完蛋,只不過他們愈說,中國經濟發展的成績便愈可觀,有趣的是接受此看法的人,大多多年連內地也沒去過,卻自以為是專家。美國會否充當這些人的後盾?美國到處搞顏色革命,當然希望有棋子可利用,觀乎其過去在北非與中東的往績,用完即棄是其習慣,況且中央政府在港有強大的主導力量,美國根本無處埋手。
《港區國安法》的出現,粉碎了很多人的幻想。江湖傳聞,偷渡的價格大升,不知是真是假?但解放軍播出海陸空捉拿逃亡者的演習片段,卻使人意有所會。讀了《港區國安法》幾遍,深感此文件十分嚴密,滴水不漏,事事皆有防範,亦似乎有很強的針對性。也許這並不一定是針對某些人某些事,而是過去一年以來,黑暴無所不用其極,顏色革命課本所教的套路已一一在港實踐,這便給《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者足夠的靈感去思考如何堵塞漏洞。
香港採用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是在港維護國安的主要執行者,所以在制度設計上,有一個政府統領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當主席。但香港政府的領導層基本上是文官出身,並無對付暴徒的經驗,警務處在1996年已解散了政治部,總也會缺乏情報人員,不足以在香港這個世界間諜之都中應付各種特工。由香港政府主導國安,難以使人樂觀。今次制度上的解決方法包含幾個重要步驟,中央怕特區政府無知,便委派一個顧問到委員會。警務處的執行部門欠缺相關人才,便容許其在境外招聘大內密探及技術人員。港人對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是否到位,常有懷疑,於是便設定專門部門負責檢控與國安有關的罪犯,其負責人由特首任命,但先要徵求另設的國安署的意見,此負責人尚要宣誓效忠及保守秘密。在經費方面,委員會可得撥款,不用立法會批准,其決定也不受司法覆核。
一國兩制獲強化
《港區國安法》要設立的國安公署,不但可提供政府做不到的國家級情報分析,還可管轄一些不適宜在港處理的案件。我的第一感覺是,這公署有點像美國的聯邦調查局(FBI)或國家安全局(NSA),而香港的執法機構則接近美國的地區警局。美國也懂得有些工作是要由聯邦執法單位擔起的。
頗具爭議性的司法問題也得到解決。香港黃官眾多,有些人多重國籍,在敏感問題上有雙重效忠問題,現在由行政長官先挑選一批可擔重任的法官,而且排除掉那些曾有危害國家言行的人當選,特首也要先諮詢國安委員會及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意見。若有涉外的案件,不一定要設陪審團。
有了《港區國安法》後,會否變成一國一制?我雖認為就算是一國一制也比過去一年的黑暴肆虐好出太多,但顯然《港區國安法》更能好好地強化一國兩制。沒有一國這前提,兩制根本搞不下去。《港區國安法》在針對的罪行及量刑方面雖嚴厲,但嚴厲不過很多西方國家的《國安法》,而且打擊面很小。你不搞分裂國家、顛覆、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誰會把你告上法庭?不設追溯力,我認為是美中不足之處,但也體現出立法者不想擴大打擊面的思路。
目前反對派及外國政客所搞的文宣,當然在說一國兩制已亡,但他們真相信自己所說嗎?若香港與內地都是同一制度,留在香港與內地對反對派來說應無甚分別,為甚麼他們還是寧願留在香港,而不到經濟機會多得多的內地去發展?
(本欄逢周五刊登)
用經濟學做眼睛 - 雷鼎鳴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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