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為何不讓羅興亞人有居英權?
英國以港人在政治上受到不公平待遇,沒法獲得應有的政治權利為由,容許持有(包括理應有權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人,用5+1的方式,先獲得五年的居英權,然後申請永久居留權或正式入英籍。英國把這視為對舊殖民地子民應有的道義,突顯英國的大國風範。
與此同時,五眼聯盟(英、美、加、澳、紐)的其他國家,他們雖然從來不是香港的宗主國,亦相繼降低了讓香港人移民當地的門檻,聯手吸納那些無法接受回歸後的政治環境轉變的香港人;目的是要香港人去樓空,人財兩失,中國收回香港後亦得地無所用。
現實是英國在世界各地都曾經有過殖民地,這些舊殖民地在英國撤走後,都遺留下很多問題。有些至今尚未完善解決,部分還在惡化,其中尤以緬甸西北部的羅興亞人為甚。他們受到的迫害遠比香港人嚴重,否則怎會弄到不顧安危,扶老攜幼,拋棄家園,也要投奔怒海?
羅興亞人一樣是英國舊殖民地的子民,身份與香港人沒有甚麼分別。英國如果要對香港人盡道義上的責任的話,難道對羅興亞人就可以見死不救?
其實,英國對羅興亞人的責任更大;因為羅興亞人原先在孟加拉生活,是英國為了管治好緬甸,才把他們大量遷徙到緬甸西北部生活的。由於羅興亞人在外貌、文化習慣與宗教信仰上都與緬甸人不一樣,所以長期無法融入緬甸社會,種族衝突一直沒法平息。所以在羅興亞人問題上,英國可謂是始作俑者。
近年,羅興亞人的問題激化,緬甸出動軍隊鎮壓,不願臣服的羅興亞村莊,常被燒光、殺光、搶光。羅興亞人只好逃離家園,到處尋找願意收留他們的地方。
羅興亞人的處境其實遠比香港的異見分子悽慘。香港的異見分子,最多不過是喪失了參選權,但羅興亞人卻是連公民權與生存權都沒有,可謂危在旦夕。因此,英國若是連香港人處於這樣的環境亦肯伸出援手的話,對羅興亞人就更加不應袖手旁觀。
然而,英國真是這樣講道義嗎?英國會把5+1的待遇同時提供給羅興亞人嗎?當然不會。羅興亞人沒有資產可以帶去英國,到了英國之後,大部分沒有在當地謀生的技能,只能成為英國的包袱,對英國一定沒有著數。所以我敢肯定,英國是絕對不會大規模收留羅興亞難民的。
打算去英國移民的香港人應看清楚,英國願意接收香港人,並非基於道義與責任,而是出自政治與經濟上的盤算。政治上,英國要一雪被中國強行收回香港之恨,所以他要把握機會難為一下中國。經濟上,英國想借今次居英權方案,吸納香港的人才與資金。至於香港人去到英國之後,能否有更好的發展,香港人必須自己計算清楚。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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