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股壇猛人論加密幣(一)
財金官員否定比特幣的言論對投資者同樣重要。(資料圖片)
上周股壇猛人蔡朝暉和我接受訪問,內容是討論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我們是朋友及都相信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前景,於是訪問一點火藥味也沒有,我們從商界及學術兩個不同角度各自表述看法。
叻唔怕認,我和兩位欄友應該是全
港最早以經濟學分析加密貨幣的評論員。是2013年尾吧,我們一起寫了一篇名為《經濟學由BITCOIN說起》的文章,花逾5,000字去解釋比特幣為甚麼是貨幣。8年多前,比特幣價格曾升穿1,200美元,創當時歷史新高。回想當年看法,我這樣認定比特幣的貨幣特質:貨幣的功用是減低交易費用這觀點重要。使用網上付款系統如PayPal要付手續費,以比特幣交易減低交易費用顯然易見……一般經濟課本說貨幣既是一種交易媒介,亦是一種資產。我不反對。但更喜歡張五常認為貨幣是合約的看法:「一紙鈔票或一紙支票,皆合約也。美鈔印上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港鈔上印上Promises to pay the bearer on demand,都是合約之辭。」據課本的定義,既可換物亦可炒賣的比特幣怎麼不是貨幣?……是的,作為一種減低交易費用的合約安排,貨幣是否被市場接受才是關鍵。我認為以經濟學分析比特幣,可先不管其法律地位。承認比特幣是經濟學上貨幣,便可名正言順地用貨幣理論作分析。
8年多後,原則上我的看法沒有改變。當然,當時我們都預計不到之後以太幣及去中心化金融的革命性發展。但至少我和兩位欄友都同意「投機」、「泡沫」等概念沒有甚麼經濟內容。從貨幣理論分析,我們得出的結論,是比特幣不是商品貨幣亦非一般法定貨幣。我當年希望提醒投資者的,是政策的不穩和供應的風險:我是研究政治經濟學的,官員對比特幣意見多多是保護投資者、打擊罪案、還是想壟斷貨幣發行?我不敢說。但不論理由如何,財金官員否定比特幣的言論對投資者同樣重要,原因是政府打擊比特幣帶來的政策不穩定,絕對會影響比特幣的通行性和幣值。另外,即使政府不管、或想管但管不來,投資者還要面對另一種風險。政府是由人組成的,市場供應者最終也是人。控制政府的人較容易在無錨的貨幣制度下濫發鈔票,我們憑甚麼對設計比特幣供應方法的人和市場參與「挖礦」的人一點懷疑也沒有呢?今天比特幣的價格已升了數十倍。
回說跟朝暉兄的對談,他竟對我們在象牙塔的分析很感興趣。事後孔明,我們不得不承認比特幣作為一種交易媒介的應用仍是十分有限。但政府打壓不了區塊鏈技術的市場應用,銀行亦要跟隨市場的喜好去迎接加密貨幣。不用理會甚麼「投機」或「泡沫」的指控,朝暉兄和我今天都繼續視比特幣為一種資產。
作者為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香港大學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名譽高級研究員、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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