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建納米樓是保障納米樓業主
當納米樓在大約十年前推出時,很多人不明白政府點解會容許地產商建哪些住唔到人的納米樓。唯一可以解釋就是滿足香港人做業主虛榮心,如果面積300至400方呎,恐怕不少香港人無力上車,其實,政府是有難言之隱。當時政府土地供應不足,令到地產商無法提供足夠供應量,
唯有默許地產商削足就履,將單位愈起愈細,最後出現只可以容納一張牀的納米樓,當時是沒有辦法中辦法。但我始終覺得政府是欺騙了市民,買了納米樓的人不但欠上一筆債,而且得物無所用,並浪費了自己的丁權,始終會有被淘汰的一日,估唔到要等十年咁耐。
有所謂遲到好過冇到,政府失驚無神唔准起280方呎以下住宅單位,有人覺得政府無必要這樣做,讓地產商自行決定,不用擾亂香港自由市場。筆者認為政府這樣做亦是無可厚非,當日土地供應不足,默許地產商起納米樓,今日土地供應比較充裕,稍為規管納米樓亦是好事,畢竟納米樓已經完成了歴史任務,功成身退是最好的結局。
如果政府再不禁止地產商興建納米樓,結果是愈起愈多,更加多未及資格買樓的人跌入納米樓陷阱,供應太多,納米樓的樓價相應地下跌,那些買納米樓的人可能輸掉了畢生積蓄,政府禁止興建納米樓,令到數字不再上升,沒有新供應,納米樓的樓價有機會保持,是幫了納米樓的業主。
作者為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專欄 - 湯文亮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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