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的錢才能做大 生活副刊
我們集團旗下的公司絕大部分都是從零開始建立起來。在這12年間,我們只收購過3家公司,其中一家已經離開集團獨立經營,其餘兩家仍然維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有一次,我問其中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他們有沒有後悔將控制性股權賣給我。因為我們收購他們公司的時候,他
們已經開始有盈利,即使不進入集團,他們也應該可以生存。他們回答說完全沒有後悔,並說:「做生意,要用別人的錢才能做大。」
我想這也有道理。現在我們控股公司裡還有另外兩位股東,我創業的時候雖然有能力全資擁有,但我認為引入其他資金的確讓我們更快地建立規模。如果當初只用我自己的資金,投資能力便少了一半。而且如果全用自己的資金,難免會畏首畏尾,有些投資可能會因為風險而迴避了。
對於我們的子公司而言,接受集團的投資不僅有效地槓桿了資金和增加了風險胃納,還能借助我的經驗和人脈,對他們的客源和經營有所幫助。此外,他們還可以利用母公司的品牌和資源,提升在市場上的信任度。
事實上,這些子公司進入集團後,業務都有數倍的增長。我的經營哲學是「做大個餅並且慷慨分餅」,我相信我的合夥人也會滿意分享到的成果。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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