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大戰不能解決發展需要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爭議,出現官方與民間的「口水戰」。筆者說這些是口水戰,是因為大家只是想在用字遣詞上駁倒對方,卻沒有針對事情的本質落墨。
首先是民間搞了一個「懶人包」,即是台灣流行的,把一些社會議題用簡介或者圖解去介紹,例如「反服貿」,民間和官方都有「懶人包」。這種做法有好有壞,好處是人們更容易理解政策的內容,壞處是難免會出現有立場或者斷章取義的誤導,即俗稱的「挾私貨」。
比如說只有6%的土地是用作興建公屋,明眼人一看就是片面之辭,因為一個社區除了房屋之外,還有道路、公園、商業用地,以及一些天然難以發展的地帶,例如山坡、河流。根據規劃署「全港土地用途2012」(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info_serv/statistic/landu.html),全港1,108平方公里的面積,只有76平方公里是住宅用途即6.8%,其中公營房屋佔16平方公里即1.4%。即是發展區內的數字,已比全港整體為高。而事實上根據最新的建議,發展區內公私營房屋比例是六四比。
政府的「常人包」正是抓著這點來反駁,當然,其中也有一些是強辭奪理,比如「懶人包」說6%是公營房屋,並不等如「其餘94%土地都是多餘或起豪宅」。而這一點,又正正被民間的「愚人包」所指出,說分析房屋用地規劃,民間當然以「土地面積」作計算準則,但局方卻以「房屋單位數目」計算。雙方的爭論,流於一些數字和定義上的細節爭論,人是住在「單位」內,而不是住在「土地」上,一幅住宅也以十倍八倍地積比發展,又怎可以與道路公園這些一倍地積比用地比較呢?而且,將房屋建到九龍城寨那樣「百份百」,又是否市民想要的呢?
筆者贊成發展新界東北,並不等如就會全盤接受計劃的內容和細節,可是民間的要求並不是「優化」,而是「撤回」。可是這才是成件事的重點所在:社會是不是有發展的需要?如果沒有的話,就連高爾夫球場也不用發展;如果有的話,餘下的是「怎樣發展」。
民間一方所說的,是以高爾夫球場或者市區的零碎土地,又或者是新界已被破壞的「棕地」,即是他們也認同有發展的需要。可是無論政府去到那裏發展,都有各式各樣的「持份者」出來反對。民間一方又能否保證,到政府要去發展高爾夫球場時,又有沒有另外一批人去反對呢?相信一些人要找另一些人去做,也不是難事吧!
這正是筆者前文所指出的,雙方都想偷對方雞,搞了三個包出來,可能還會有第四個和第五個包,但對於大多數市民來說,只是越說越不清楚,但房屋供應不足、城市發展不足,出路在那裡?
歸根結底,發展一些現有的社區,必定是阻力重重的,無論是新界東北、洪水橋、元朗南、錦田或構想中的新界北,只會有盤根錯節的利益,和沒完沒了的糾纏。筆者以前也指出過,填海是阻力最少的發展方向,最快則是搬遷貨櫃碼頭,甚至研究已有機場鐵路的大嶼山,都是一些可能的出路,可是社會對這些可行辦法關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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