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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地產潮文 - 地產小子 2017年1月12日

地產潮文 - 地產小子 2017年1月12日


地產潮文:
小業主要認清權責


■近期翠湖花園的天價工程令小業主對樓宇維修信心盡失。 資料圖片



上星期講到港鐵物業管理要點改善,今集就講小業主在困境中如何自救。近期翠湖花園與太和邨的天價工程令小業主對樓宇維修信心盡失,不少人認定物業管理公司、法團與承辦商都是騙取小業主血汗錢的。小業

主想自救,首先要認清權責。

要參與大廈管理,首先要求知。畢竟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十三章中,第二至十一章涉及業主和法團的權力、責任與工作程序,小業主應該熟悉。此外,小業主如對招標合約內容有疑問,除了向管理公司問清楚,最好向律師和核數師等專業人士索取第二意見。

另外,服務合約雖然大多是價低者得,但最低價不一定令維修或服務有效進行。建議小業主委託獨立專業顧問進行勘察和統籌工程,與及評估工程預算,作為評審標書時的參考,市建局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亦提供類近免費服務。市建局的「正價監工、正價施工」理念有一定參考價值,更可以測試法團主席及委員有否堅守廉潔原則,以整體業主利益為先。

隨著資訊發達,除了公開登報外,小業主亦應該善用市建局「樓宇復修資訊通」中的招標公告刊登招標工程公告;工程標書方面,應顯示可量度的工程項目數量供投標者參考,並要求標書隱藏顧問身份。市建局亦有責任透過多個途徑宣傳現有資源;執法機構更應該盡一切努力保護小業主免受滋擾。

地產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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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四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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