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領展出售物業爭論
■反對領展出售物業的人,其實反對的是物業投機。 資料圖片
「地本來係公家嘅,依家點解可以畀人攞來炒賣?」香港所有的土地,其實本來都是政府擁有的。嚴格來說,就算是發展商賣樓,其實出售的也只是業權份數。原則上,除非是未補地價的居屋,所有私人物業都可以出租或出
售;當然,有做按揭的,理論也要得到貸款一方的同意。領展的物業,自從打包上市後,就是公家物業;除了受地契條款約束使用,就不應該有任何其他的租售買賣的限制。
講白一點,反對領展出售物業的人,其實反對的是物業投機。不過,住宅市場和商業物業是兩個市場,而買賣和租賃,又是另一個市場。反對投機炒賣的主觀情緒,又是否有客觀理性的證據支持?
當然,也有人說,當領展將資產出售之後,難保下一手業主會顧及到居民的需要。不過同樣道理也適用於香港的所有商場,難道所有零售樓面都要由政府去中央規劃嗎?事實上,正是政府以官僚模式運作,令到有限的空間資源沒有充分被利用;話說回來,當年房委會的確可以不用將商場街市停車場打包上市,而是透過舉債並改善營運來增加收入。但有理由相信,這樣做的結果,跟現在的情況其實差不了多少。
最後一個反對領展出售物業的理由,就是作為房地產信託基金,不應該參與在高風險的物業投機活動。這一點原則,理據甚強。但反過來說,若然完全禁止房地產信託基金調整資產組合,對小投資者來說,風險或許會更高。究竟甚麼程度的資產買賣才算合理?截至今年三月,領展持有的投資物業總值約1,740億;消息稱領展將接近10%的物業套現,確實值得公眾深入討論。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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