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你的管理費不包括管理員 2017-12-08收藏文章
朋友在fb分享一個既荒謬又真實的故事。
原來,管理費不包括管理員!
「早前陪朋友去會一新樓盤收樓,去到大堂
卻見不到有管理員,以為還沒返工。朋友過了幾天才知道,原來$4.4一呎管理費是不包括提供管理員服務的。」
「業主想請,要每戶再加20%管理費。」
這個是甚麼世界?幾個朋友感到驚訝外,還笑說:
「下次買新樓,使唔使問埋,升降機包唔包升架?」
「管理會所, 重要過管理你住個單位。」
「不如每次搭電梯設入閘機每人用八達通扣錢,按人頭收費。搭得愈多,使用公共設施次數愈多,該付擔多D費用。
調侃背後,盡是辛酸。
之前已經和讀者提過有間酒樓,簽約進入商場營業額時,租金是40萬左右,管理費不足十萬元。人家做酒樓生意,裝修費十分高昂,故一般簽7-9年約,以分擔裝修費,每月40萬租金,每年加租多少白紙黑字寫得清楚,做生意便有數計了。
好了,做了7、8年,年年加租,租金已經差不多去到60萬,加租接近50%,也是預計之內;但荒謬的是,管理費卻以商場新裝修為由,驚人的每月40萬,7、8年加了300%管理費,結果是每月成本大幅增加,做的生意都落在地產商的口袋。
叫人氣憤的是,地產商就是知道租約上的條款不能隨便更改;但管理費卻是無王管,租戶根本是肉隨砧板上,任由宰割。租戶不要說賺錢,賺了也是給了這些地產霸權。
但想也想不到的,是管理費不包括管理員的荒謬吧。這些地產霸權過去賣樓已經令小市民節衣縮食幾十年,現在賣一層樓給你以外,還要在以後幾十年的日子裏,利用管理費把你搾乾榨盡。
我十分明白,在大城市生活很貴,在國際金融中心買一層樓與是非常昂貴的。但香港跟其他大城市不同的是,香港土地十分缺乏,北部是和中國大陸接壤的邊界,我們雖是特區,居民卻不可以在大陸定居,我們的南面便是大海,簡單的說,我們根本無路可走。
在美國,紐約生活太貴,樓價太貴,我可選擇搬去西洋城;洛杉磯一切都太貴了,我可以去猶他州的鹽湖城碰運氣。在香港,當天水圍也要一萬元一呎時,我們可以搬去哪裏?
面對這個荒謬的處境,我們如何自處?結論仍是那一句,只有做好風險管理,積極學習投資,不靠政府不求人,做到財務自由,才有機會過好一點的生活。否則,怨天尤人,有用嗎?交了管理費,還不是再要付錢請管理員。
第一桶金 - 方元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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