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宜 全用來建屋嗎?
高爾夫球場宜 全用來建屋嗎?
土地大辯論的選項眾多,市民關注的,除了公私營合作與棕地優先發展兩個熱門議題外,要算粉嶺高爾夫球場是否應全部改作市區發展用途了。上周在中環就遇到民間團體擺街站,倡議政府應全部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作市區發展,而不是只收回一部分。
我個人從不打高爾夫球,原因是我覺得三幾個人佔用這麼大片草地太奢侈,這樣的運動沒條件在香港推廣。此外,我又知道,建高爾夫球場要砍樹,要用除草劑,要用化肥與殺蟲藥,並不環保,不值得支持。
不過,不打高爾夫球只是我個人安排自己生活時的選擇,我尚未極端到從根本上反對高爾夫球運動,我接受讓這類小眾運動繼續在香港社會存在。只有北韓這類極權國家,才會絕對禁制高球活動。現實是很多重大的商業協議都是在高爾夫球場達至的,是以很多先進國家都願意為發展高爾夫球運動提供方便。但方便極亦不會像香港政府那樣,只收1,000元地價就把172公頃的土地批給粉嶺高爾夫球會。如果以每年尚要繳交的差餉及地租達638萬元計,球場每年的市值租金為:638萬元÷8%=7,975萬元 (差餉佔5%,地租佔3%),等同政府每年補貼少數人打高球就用了近8,000萬元。所以很難怪基層團體對此感到憤憤不平,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這麼多的社會資源去厚待富人。
在這種社會氣氛下,我相信政府今次是沒法完全不向粉嶺高爾夫球會開刀的,否則一定難息民憤。
現時粉嶺高爾夫球場有三個十八個洞的球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把粉錦公路以東的32公頃的土地 (即舊場其中8個洞的用地)撥作房屋發展,其餘的140公頃繼續讓球會使用。這個安排估計可以提供4,600個單位,住13,000人。
不過民間團體對此並不滿意,他們傾向待2020年土地契約到期時,政府不再與球會續約,而是把土地全部收回作重新規劃。這樣就可以為香港人提供更多的建屋用地,令香港的房屋問題得到更快的解決。
我接觸的年輕人大都支持這種看法,但他們在作推論的時候,帶著強烈的仇商主義情緒,並沒有從社會的整體大局去考慮。然而,若果我們肯理性一點去看,相比其他世界大都會,香港的高爾夫球場並不算多。現在把粉嶺球場拆掉後,將來一定更感不足,必然會有人提出增建的需要,而屆時社會的民情可能與現時已不一樣,結果又同意覓地再建,那豈不是拆了又建,既浪費資源,又不環保。
因此,我認為還是中庸一點好,即不用把整個球場收回,不過,亦不只收32公頃那麼少。我認為可讓粉嶺高爾夫球會保留兩個18洞的標準球場,以及相關的配套設備,令粉嶺球會以後可以繼續舉辦國際比賽。餘下的土地,估計應有50公頃左右,就可以用來建屋。
此外,政府亦應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的契約,不再予純私人的會所任何來自公帑的補貼。只有當活動是符合社會發展體育所需,兼為廣大市民也有機會享用的時候,政府才可以予以一定的補貼。至於富人的小眾活動,應該用者自負。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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