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競選政綱
協調民主派35+初選的主事人上周末聲稱,「民主派35+初選協調的主要工作已完成」,「希望在未來的一段日子,爭取多一些休息時間,也可以更專注於學術的工作」。他所謂的「民主派35+初選協調工作」究竟是甚麼?
事緣本年六月初在有關 記者會中,主事者聲稱希望透過預演公
民投票,測試市民對於不同候選人支持程度,以敲定九月立法會選舉中民主派參選名單,目的是爭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所以開宗明義,用35+ 這個稱號去強調這個訊息。初選的範圍涉及五個地區直選,以及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和衛生服務界。主事者還說明冀望當選議員在適當時間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在籌組階段已經展開協調工作,要求參選人共同遵守這個協議。
主辦者的意圖是清楚不過,初選只不過是熱身造勢和集結力量的混合式,並不是某些人所說的一個民主派內部初選。因為任何內部初選都只是限於組織內的成員參加,而不是公開給予其他非成員的市民參與。其實這次初選的主辦者用盡一切方式,安排有如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選舉,但並沒有嚴格的程序規管整個選舉程序,例如時限、經費、資料保密、私隱保護等,以確保選舉的公平及公正性等等,通通欠奉。
主事者的精心安排似乎尚有另外一個目的,就是企圖魚目混珠誤導不知就裡的市民,以為是參加特區政府主辦的立法會選舉。誘使彼等在投票過程之中將敏感個人資,全數送上主辦單位,對主辦者落實以後的選舉工程將會有很大的裨益。
根據主辦者先前的構思,在立法會選舉日前兩周會開始進行民調和公布結果。按先前協調,一些區的參選團隊會按民調結果停止選舉工程,最後要靠選民「自主、策略及聰明地把選票平均分配到各區的候選名單」。但在主事人聲稱休息及專注學術工作的情況下,不知道到時會由誰擔當這個重擔。
從最新參選九月立法會 議席的某些候選人的政綱看來,他們果真將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為首要任務。認同這個看法的論者,認為每個議員都應該堅持個人自主權,決定接受或不接受政府的施政方案,包括財政預算案。他們認為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對政府議案、法案和撥款投下反對票,絕不可能觸犯任何法律。我完全同意這個看法,這是議員的天職。但這樣的論述與他們提出的政綱實屬南轅北轍。最基本的分別就是,就政府提出的建議,提出自已的真知灼見,提供支持或反對理據,然後以此作為根據投下神聖的一票,這是常態。但不論情況不分皂白,堅持並落實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預設立場,是褻瀆整個代議政制的基本精神,完全並非任何頭腦清醒及理智議員應宣諸於口的政治取態。因為這個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癱瘓政府的運作。任何人跳進建制之內,就有責任去遵循及保持建制的有效運作,否則就應該繼續留在建制外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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