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只是監管滯後的修正
港交所建議提高主板上市新股盈利要求。(資料圖片)
行政總裁李小加行將功成身退,即將離開港交所(388)之際,證券市場的改革政策仍然特別多。繼早前建議大幅縮短新股定價至上市日期兩者之間所需時間後,近日又再建議,進一步改革新股市場。
港交所發表的諮詢文件當中,建議大
幅提高主板上市的盈利要求。據最新諮詢,以後新股要上市及符合主板的盈利要求,由目前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有盈利2,000萬元、前兩個財政年度賺3,000萬元,建議大幅提高1.5倍或2倍。換句話說,以後新股於主板上市的盈利要求,會與早年大幅提高上市市值要求至5億元,是來一次看齊及配合。
對於大幅調高新股盈利要求,港交所的解釋不無道理,很大程度上是調高市值要求後,未有相應提高盈利要求,導致新股估值過高,而事實上,很多公司亦根本無法對高估值提供合理證明。新建議無疑是再次針對「啤殼」行為,尤其按照港交所估計,一旦將新規則套用的話,近4年上市的公司,其實是有六成不達標。這某程度上亦間接說明,過去幾年,太多上市的新股是盈利質素相當一般,新股市場有數量,而無質素。因此,與其說是新股市場改革,倒不如理解為是港交所對幾年前濫批新股的一個自我修正行為吧!
當然,任何政策的改動,都有其直接影響,但亦可能有潛在受惠群。以後,「造殼」成本進一步提高,新股數目減少,蚊型新股數目可能買少見少。可是,現行已上市,並且分屬於細價股、市值低的一眾上市公司,由於以後供應大減,某程度上其殼價就自然水漲船高。
過去幾年,本港市場經歷好與壞,但有幾次的細價股禾雀亂飛潮引起市場關注。未幾,不少低市值、低盈利、低知名度的「三低」新股,上市後股價升幅相當嚇人,甚至可以翻了多番。於是,證監會前置式監管後,新股市場進一步收緊,又加快退市機制,都是代表監管滯後於市場,而市場活動發展至超越監管者可容忍範疇下,只會導致更大的收緊。
以後,由於條例收緊,低市值、低盈利的新股數目大減,數字上當然是減低了再有亂象的出現宗數。可是,接連的收緊雖然是出師有名,但到最後仍然帶出了一個根本問題:我們的市場,到底要甚麼的新股?本應在披露為本的原則下,本應上市本身及數目是無標籤及多少之分,但情況已經不再。這是市場之錯,行為太過分所致,抑或是之前的規則太鬆,太重視追求新上市公司數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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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財經 - 胡孟青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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