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融圓通——規管智能算法
在互聯網時代,得數據,得天下。相信大家在網上瀏覽時,都有同樣經驗,就是搜尋一項資料,相類似的資訊會自動出現。現時有關的智能算法已經發展得相當成熟,一方面無疑帶來不少方便,但另一方面亦存在濫用風險,並非以用家利益為依歸。
上周內地舉行「2021中國國際金融科技
論壇」,中國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先後發言,紛紛對智能算法表示關注。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李興鋒指出,國家應該加強對算法的監管,因為它們可能對金融穩定帶來風險。一方面,金融業要主動順應趨勢,穩妥發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機構數碼化轉型。另一方面,金融業也要善於駕馭挑戰,前瞻性防範數碼時代新生的風險隱患,嚴守金融安全底線。
此外,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表示,算法經濟無疑大幅改善市場經濟的匹配效率和交易成本,但其愈來愈大的滲透力和影響力,亦愈來愈值得關注,例如出現算法的濫用,因為算法規則的背後是商業利益,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算法有可能違背社會公平、道德和人心。同時,比如大數據殺熟,同樣的商品和服務,老客戶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只推薦給消費者能潛在帶來商業利益的東西,而不是最合適、最恰當的東西。而算法的具體原理和參數只有營運企業的少數人知道,有可能產生利益清算問題。
實際執行需深思熟慮
觀乎國際趨勢,中國的做法並非唯一。以今年為例,德國反壟斷監管機構表示已經對谷歌德國、谷歌愛爾蘭及其母公司在處理數據方面是否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進行調查;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宣佈與Google合作,試圖重新制定在線廣告定位;澳洲競爭監管機構表示,一家澳洲法院裁定,Google在通過Android移動設備收集個人位置數據方面誤導了一些用戶。
各國監管機構對智能算法的規管,似乎事在必行,然而,在實際執行時,需要深思熟慮。智能算法背後,必須配合龐大的用戶行為數據與配對,提供足夠養份令其發揮作用。在規管智能算法之前,必須徹底完善對用戶個人資料收集與配對行為的法規,這樣不但保障到一般用戶的私隱權益,亦為法規的訂立打好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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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財經公關
陳民傑
圓融圓通 - 陳民傑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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