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開支可扣稅的做法思路不清
租金開支可扣稅的做法思路不清
香港疫情嚴重,市民生活大受影響。財爺在這種情勢下提出的預算案,難免要增加派糖,讓市民嘗點甜頭,以免把怨氣都發洩在政府身上。
這類派糖的安排,大部分都是一次性的,未必年年都有,惟租金開支可以扣稅的安排卻是準備長期
推行的,並非一次過的。
租金可作扣稅的安排,市民沒有理由不歡迎,最多只是嫌少罷了。不過,若從抽稅的理念邏輯角度來看,我覺得財爺在這項安排上有點理念不清。
租金開支應該可以扣稅的說法,社會上很早已有人提出。原因是政府早前已容許自住樓宇的供樓利息開支可以扣稅,有人因此而覺得單是這樣做不公平,為何政府只益置業者,而歧視選擇租樓的市民?財爺可能覺得這樣的訴求有其合理性,所以今次讓租樓人士也有同等待遇。
不過,就我所接觸,世上其他地方,亦多是供樓可扣稅,卻甚少連租樓也有得扣稅。因為大部分政府都樂於鼓勵人民在本土置業,這樣人民才會對本土有歸屬感,並願意與本土共命運。而租金則只是一項普通的生活開支,那其他的生活開支為何不能扣稅?如果衣又扣,食又扣,行又扣,那就不如加免稅額算了,可以省回不少稅局的行政開支。
此外,現時供樓利息扣稅的安排是有時限的,最多可在20個課稅年度裡享用。但租金扣稅的安排好像是沒有時限的,那就會變成政府的長期負擔。
而更大的問題是租金扣稅的安排,根本幫不了社會上收入最低卻要捱貴租的那批人。因為這批人大都有未用盡的免稅額,他們根本不用交稅,扣稅對他們來說,不會帶來實際的得益。
相反,有能力買樓的人大都是較高收入人士,他們都需要交稅,所以扣稅對他們會有實際的得益。可以交少點稅,就等如可以有多些錢作其他花費。以香港現時的樓價,在供樓初期,要享盡10萬元利益的扣稅額,應該難度不高。
如果政府真是有心要幫一下正在捱貴租的社會基層的話,更有效更直接的做法是向他們提供租金津貼,而不是提供退稅安排。現時,輪候公屋逾3年的人士已可獲政府的租金津貼,財爺可考慮在這個基礎上作點擴大。但政府必須向他們講明,這只是房屋供應不足,租金高企下的做法,將來房屋供應增加,租金回落後,政府是會取消這項津貼的。
當前,香港的經濟受到疫情的拖累很大,今年政府的稅收看來一定不及上一年,出現財政盈餘的機會不高。基本法要求特區的財政要量入為出,財爺本應節省開支才是,但為了紓減民困,財爺還是一擲千億。不過這樣的做法不可能長期下去,市民對此要有心理準備。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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