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好過創業 生活副刊
據報道,陷入財困的凱施餅店最近以8,300萬賣出尖沙嘴地舖。該物業在2004年以4,800萬買入,19年間帳面賺3,500萬,升幅不算多,平均每年只是2.9%,但如沒搞生意,持舖收租已可過不錯的生活,更不用陷入財困。我2012年創業時,先後賣了兩層樓作創
業資金和初期生活費。創業初期我幾乎沒收入,其後絕大部分時間收入也比打工時少,如當初沒創業,相信財務狀況比現在還要好,而我已算是成功創業,現在已成為最具規模的本地營銷集團。
創業風險很高,回報未必相稱,如果單單想建立財富,置業可能比創業更好。早幾年我跟同事上理財課,我說最低風險的創富方法是努力工作,然後持之以恒地儲蓄和累積資產,假以時日要達至財務自由並不困難。
由於創業並不是建立財富最穩陣的方法,如果創業者因為看到機會,認為自己可以搵到很多錢而創業的話,我會勸他們不要創業,因為風險往往比想像中高,搵錢的動力也不足以令創業者在逆境時堅持。如果創業者希望解決社會問題或人們的痛點,願意為這理想不計報酬地工作,構想的方案有機會自給自足,而自己又做好風險管理的話,才應該放膽嘗試。
(本欄逢周一、五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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