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年代仲講「犧牲小我」?
ESG年代仲講「犧牲小我」?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近期引起極大爭議。(資料圖片)
因為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起的爭議,最近經常思考一個問題,究竟「小我」和「大我」誰重要。自小受上一輩薰陶,說做人要「犧牲小我以完成大我」。故此,初
時毫不猶豫認為大我重要。該片花費了十年的人力物力,因一、兩個人而毀於一旦,不可惜嗎?但想深一層,為甚麼要小我犧牲?以別人的痛苦來換取成功,真的值得高興?苦思良久也得不到答案,只覺得世界早已改變,還講小我大我不合時宜,「平衡各方利益」才是普世價值。
當然,電影世界導演說了算,太過瞻前顧後影片很難拍得好。可是,幾位主角都是無償出鏡的,所謂免費才最貴,小心照顧她們的感受是應有之義。說到底,事件問題在於溝通不足,令雙方期望出現嚴重落差所致。大家找出一個互相接受的方案,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近幾十年投資市場興起的可持續發展,所講的不單只是環保,當中的理念其實是平衡各方利益。市場普遍歡迎那些在ESG做得好的企業,要評定其表現,就得靠企業的ESG報告說清楚,例如做了些甚麼,做得不好有甚麼風險,對財務有多大影響等。不過,目前各企業的相關披露都是各施各法,跟隨的國際標準並不統一。
在2021年以前,國際間主要有三個機構製訂披露準則,包括CDSB、IIRC和以SASB(篇幅所限恕不全寫)。於2021年6月,IIRC與SASB合併成為VRF。2021年11月更進一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FRS Foundation)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宣布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並與VRF和CDSB合併。至此,可持續發展的披露準則將會統一起來,並由ISSB負責。
值得留意,ISSB日後所訂的準則名為《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簡稱IFRS-S,屬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一部分。到目前為止,ISSB曾就兩個準則發出徵求意見稿,分別是《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前者主要規範可持續性相關財務信息要如何披露,後者主要專注於氣候方面,為相關披露提供統一的基準。目前這兩個準則仍在審議階段,ISSB計劃在今年第二季前完成並推出。
大家關心的問題,既然IFRS-S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一,所有企業都要跟隨嗎?答案是視乎企業身處的司法管轄區而定。不過,一些地區如香港,早已以強制上市企業披露可持續發展訊息,估計監管當局將會修例並要求企業遵從。
統一了ESG報告的披露準則後,總要有人去核實報告是否合規。ISSB隸屬的IFRS Foundation是全球最大的會計組織,會計師自然近水樓台。例如香港,目前ESG報告驗證屬於自願性質,據聞香港會計師公會正積極推動強制獨立驗證,若然成事香港會計師將會多一條出路。當然,負責監管會計師的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自然更忙了。
此外,編寫企業ESG報告的重任,好大機會落在企業會計師身上,責任變得愈來愈重。單靠核數師把關並非長遠之計,為了保證上市企業會計師的質素,強烈要求監管當局恢復合資格會計師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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