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的藝術 生活副刊

解僱員工是一場艱難的「分手」。作為管理者,我們都希望盡量避免走到這一步,但有時為了員工的職業前途,或企業的長遠發展,這是無可避免的決定。如何將這場「分手」的傷害降到最低,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與藝術。
與其事後「炒人」,不如在招聘時謹慎一點。事前多方打聽,面試時
除了考察應徵者的專業技能外,還應考慮候選人是否與企業文化契合,不要輕易下聘書。但這說易行難,請錯人的情況仍不可避免。
當發現錯配,員工在現有崗位表現不佳時,我傾向給予足夠的機會,例如轉換其他工作崗位。有些員工只是不適合當前的工作,轉位後反而能激發潛力,有出色的表現。如轉換崗位後表現仍然乏善足陳,才會考慮「分手」。
即使解僱,我也不會以「突然死亡」的方式,毫無預兆地發出解僱信。這會讓員工感到背叛和羞辱,容易激發負面情緒。我會先給予一個試用期,列出明確的KPI,作為緩衝,讓員工有心理準備。有些員工在試用期內已知難而退,主動請辭,主管甚至不用行動。
即使不得不解僱員工,也盡量做到公平公正。除了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賠償外,企業還可以考慮提供額外補償,甚至協助員工尋找新工作。同時,在溝通過程中要保持尊重和同理心,而不僅是冷冰冰的制度。
(本欄逢星期二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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