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澄軒摸貨火燒連環船
雍澄軒原業主長實公佈,由於接獲證?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為雍澄軒酒店房間的買賣安排構成一項集體投資計劃,因此需要事前申請。雖然長實並不認同此觀點,但為免對買賣的合法性帶??明?因素,因此決定取消所有買賣合約,退還所有訂金及已支付款項,連同其間的利息支出,外加10,000元作為合?的法?及其他開支的款額。
早前已傳出多間銀行不肯承造雍澄軒按揭,尤其是那些摸貨交易,即是一手向大業主購入後轉售的交易。當時有報章報導,部份內部認購單位以加價數十萬摸出,這些交易就不是由大業主退訂那麼簡單,究竟如何處理,沒有先例可援。
政府早年禁止新樓樓花摸貨,但由於雍澄軒是現貨,而且是非住宅物業交易,所以不在禁止之列,但現時第一手取消交易,就會涉及撻訂的問題。套用以往「摸上摸」而斷纜的個案,只要有其中一個確認人未能完成交易,就會「火燒連環船」,引起所有涉及的交易全數取消。
取消交易即所謂撻訂,買家撻訂會被沒收訂金,賣家撻訂則要賠雙訂,即是除了要支付原本買家支付的訂金之外,還要賠償相當於訂金的金額予買家。然而根據長實的通告,似乎只是賠「單訂」,相信很多人有興趣想知道長實法務部如何演繹,如果以原價回購方式進行,則需要支付多一次印花稅。
可是摸貨的賣方如果因取消交易而無法與下手成交,則無疑是屬於「撻訂」而非回購,那麼賣方就有責任賠雙訂,即是除了要支付買方已經支付的訂金外,還要賠償同等金額。而令到問題更複雜的是由,如果長實不用賠雙訂,而摸貨賣家要賠的話,他們要蒙受額外的損失。
而最令人感興趣的是據稱部份一手買家是內部認購,究竟他們會不會由賺幾十萬變為倒蝕呢?
~TITLE_S~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3年5月14日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