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企 操控薪酬 2014-03-26
原來除了操控倫敦銀行同業拆款利率(LIBOR)、匯價、電價、金價的定價以外,還有一種「工資定價操縱」 (Wage-Fixing)。
一群矽谷(Silicon Valley)工程師入稟,控告多個科企巨擘聯手訂立「不招聘對方公司員工」的潛規則,有礙自由市場運作。近日法庭文件披露,Facebook 營運總監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承認曾經收到類似邀約,企業高層有此不明文規定。
2008年由 Google 轉職至 Facebook 的桑德伯格指,轉職後接到來自前同事的電郵,提出「不聘請」 Google 員工的約定,希望當有現任 Google 員工到 Facebook 應徵時,桑德伯格能壓低應徵者薪資,降低工程師轉職的機會。
美國司法部過去亦有調查這個「互不挖角」協議,更於 2010 年裁定 Apple、Google、英特爾(Intel)、Intuit、Adobe 及動畫製作公司 Pixar 違反壟斷競爭法(Anti-Trust Law),惟未有任何懲罰。至今年1月,6.4萬名工程師正式提出集體訴訟,指控企業高層串謀的協議不公平,尋求數十億美元賠償。
企業認為,他們的操作對整體就業市場衝擊不大,作為辯護。然而,Pixar 及其當時的母公司盧卡斯電影,早已就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同意支付2千萬美元。
另一方面,矽谷新聞媒體 Pandodaily 揭露了「互不挖角」協議的開端,原來是由喬布斯(Steve Jobs)一手促成的。未有協議以前,Google 不斷招兵買馬,與蘋果公司的發展方向雷同,更出手向蘋果瀏覽器團隊挖角,結果惹起喬布斯怒火。喬布斯就在電郵警告 Google 負責人,「只要你挖走一個,就是宣戰」。不久後,兩間公司就有了「互不挖角」的非正式協議。
提訟的一班工程師懷疑,除了 Google 與蘋果公司以外,連 Dell、IBM(國際商業機器)、微軟、Dreamworks、Comcast、Genentech 及 Paypal等一眾大型科技公司都牽涉在內,均以串謀壓低薪酬的手法,讓應徵者知難而退。
對企業來說,「互不挖角」協議最大好處就是,確保自己公司的知識產權、創新產品的概念、設計不會隨員工轉職外洩。創新產品就是科技公司的重要資產,一旦洩露於競爭對手助他人之勢,隨時滅了自己的將來。其次,才是壓低工程師薪酬,避免惡性挖角,推高成本。
拒絕這種不成文規定的,還有電子手帳製造商 Palm。當年 Palm 挖角蘋果 iPod 的管理層時,喬布斯就提出「互不挖角」協議,否則以專利律師對付之。不過,Palm 行政總裁卻認為,這種協議不合道德,更可能違法,所以拒絕了喬布斯。
「工資定價操縱」有違道德,卻是科技公司為了保護資產的一個途徑。不過,要挽留人才,豈是聯手操控薪酬便可?企業還是以增加員工的忠心度出發,改善公司管理與工作環境,偶有獎賞,給予升職加薪的前景,才是籠絡人心的手段。
王冠一
國際視野 - 王冠一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