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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立論 - 林少陽 2015年1月28日

立論 - 林少陽 2015年1月28日


立論:協同效應呃數學盲


■在投資市場,重組合併是有利於控股股東利益,是早晚會出現及實踐的。 資料圖片



長和系世紀重組兼遷冊後,坊間一度炒作其他華資財團將依樣畫葫蘆,透過重組釋放股東價值之餘,乘機將公司遷冊購買政治保險。然而,四大華資團只有誠哥成功將其商業王國國際化,其餘本地富商業務重心仍然留在中港兩地,莫講話真的遷冊,睇怕連講嚇都免問了。

買賣雙方 有得必有失
遷冊不成,重組又如何呢?在投資市場上,投資者只有一種共同信仰,就是拜金主義。任何有利於控股股東利益的事情,例如重組合併,只要在合法的大前提下進行,是早晚會被發現兼實踐的,事關即使大股東再蠢鈍,亦都會有聰明的財務顧問,他們為了豐厚的顧問費用,必會想出具創意的辦法,為控股股東(以及部份幸運地唔覺意從交易中獲益的小股東)創造價值。

每次重組合併,總會有人提出甚麼協同效應之類的魔術詞彙,彷彿像《哈利波特》小說故事一樣,唸出幾句咒語就能即是飛天遁地一樣。然而,現實世界裏,協同效應很少出現,因為「一加一等於三」,只是用來哄騙一些幼稚園也未畢業,加減乘除都未學懂的數學盲。

試想想,一單交易,涉及買賣雙方,買家所賺,必然是賣家所失,哪有所謂的共贏方案?除非賣家轉過頭,將資金轉投其他(他們認為,至少是換馬當時這麼想)更好回報的項目上,則另當別論。

當然,亦有少數的情況,是在收購合併之後,透過精簡架構(即是炒了部份員工魷魚),或是透過控制更大市場份額抬高價格,向消費者合法打劫,這些所謂的協同效應,其實,只不過是財富轉移的手段,只是不同的手法或方案,會出現不同的贏家跟輸家而已。

任何社會或財經現象的出現,均必有前因。因此,即使企業重組真的未能為所有股東創造共贏局面,重組合併還是無日無之地發生,那是因為每次的重組與合併,肯定會為部份股東創造價值。而重組合併前後,公關的伎倆非常重要,因為提出重組的一方,必須積極說服可能被搵了著數的一方於股東大會上投下贊成票。

因此,在重組的過程中,有些企業會積極的向股東拉票,或進行各項(起碼在當時來說)被市場認為是有利於創造股東價值的企業動作。

部份舵手 不介意折讓
在長實(001)以外的四大華資財團之中,並不是所有具垂直式控股結構的股份,都存在著股東價值釋方的潛力。就以恒地(012)為例子,該集團最大的重組動作,早於二○○七至二○○八年之間完成。當時恒地是透過換股加現金方式,向恒發(097)股東收購其持有煤氣(003)的控股股權,將集團屬下增長潛力最好的資產,由中間控股的恒發,而向終極控股公司轉移。

重組的終極目的,是極大化控股股東的利益。當然,交易是得到所有的股東同意的,正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小股東如果認同大股東的動作,在重組之後仍然可以在公開市場,買入大股東增持的相關資產。

至於新地(016)及新世界(017),前者控股結構簡單,控股公司亦沒有明顯的控股公司折讓;後者其實是存在重大控股公司折讓,不過,了解集團歷史的投資者,應知道大股東從來都不介意股東長期折讓,否則的話,就不會失驚無神宣佈供股集資,殺小股東一個措手不及。

說到這裏,身為本港五大地產財團之一的會德豐(020),單計其持有五成半九倉(004)股份,已值超過一千億元,比會德豐本身市值還要高出近一百六十億元,而會德豐扣除應佔九倉資產,餘下資產賬面值約二百一十億元的資產,是倒貼給股東的免費禮物。

註:筆者客戶持有會德豐。
林少陽
以立投資董事總經理
本欄逢周三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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