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摸」與「17按」
近日傳出一宗荔欣苑「17按」的個案,業主在2001年以一按向銀行貸款60萬購買居屋,到2006年開始,業主陸續向不同的財務機構申請貸款,以居屋單位作抵押,期間有借有還,到最近餘下四條數未能清還,最終要申請破產,單位淪為銀主盤。
早日業界才為「四按」物業是否普遍作出討論,多位財務機構人士說四按並不普遍,由於政府並無統計,唯有業內資料可供參考。以某去年上市的財務機構招股書上資料,估計業內約有70億物業貸款由財務機構貸出,假定平均每宗涉及100萬,也有7,000宗。
1按揭貸款及墊款總值
並不是說所有這些按揭都是四按或翻按,有些甚至是一手買賣時,由發展商的附屬公司向買家提供的第二按揭,而普遍來說,雖然財務機構不受金管局監管,卻也會考慮借出的錢能否收回,自然不會無緣無故借錢,所以就以物業作為抵押品,而且只以估值七成的餘額計算。
以個案的單位市價280萬計算,財務機構借出上限是196萬,減去欠銀行的欠款額。事主2001年向銀行供60萬,假定十多年來還了一半,財務機構能夠貸出136萬。而由於每個機構之間並無互通資料,沒有當事人同意也不能參考正面信貸資料庫,財務機構也強調不去參考借款人的信貸紀錄,就可以出現多重按揭。
那就正如多年前樓花買賣監管不及現在之嚴謹,市場就出現所謂「摸貨」的現象,即是買入樓花後,未等單位落成入夥收樓,就將樓花賣出,正式名稱是「確認人交易」,英文是confirmer,俗稱「摸貨」。當時出現所謂「摸上摸」,出現多次的樓花連環交易,被戲稱為「18摸」。
時移世易,一個樓花賣幾次已成絕嚮,而今一個物業按幾次的情況曝光,令到公眾和業界正視問題,都自是一件好事。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