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授論經濟】環保的代價(蘇偉文)
各國剛剛在巴黎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新的氣候協議,協議訂明未來將全球氣溫上升的幅度控制在攝氏兩度之內,總算是有了一些成果,特別是各國在環保立場上分岐甚大,能夠達成一個共識殊不容易。
對發展中國家來説,減排等於是放棄經濟增長,理由是經濟
發展離不開能源使用,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有限,現在還是處於能源消耗的高峯期,要它們減排自然要放棄經濟增長,發展中國家不反對才怪。這帶出了環保是有代價這個課題,如何平衡環保和經濟發展,已成了可持續發展的一個考慮,在一定程度上,環境保護不是簡單的口號,其實是要付出代價的。
在香港近年的電費檢討上,正好是一個環保、可持續發展和商業營運的考慮。例如香港電費的調整受利潤管制協議所規管,電力公司可以根據協議賺取認可資產的百分之九點九九,作為其認可利潤。問題是,不管是減排或是使用可再生能源,都涉及相關設施的投資,而這些投資都可以算入認可資產之內,從而賺取認可利潤。換言之,減低碳排放會令電力公司增加投資,變相增加了認可資產的基數,電力公司也可名正言順地增加電費,所以這個減排是有代價的。
而一個較少人知道的事情是,除了減排之外,節能也是有成本的。不少耗用能源較少的電器,其售價比傳統電器的高,節能所省下的能源費用,未必是夠彌補售價上的差距。還有的是,當社會節能上有了成績,等於是電力公司的收入下降了,電力公司要維持其法定的准許利潤,必定會向加電費打主意,結果是節能的成效越是彰顯,電力公司反過來有更大的加價壓力。這些看似彼此互相矛盾的事項,考驗的是商業利益、社會責任、環保意識和成本分擔各種不同的考慮,也在測試一個社會的公民成熟程序,口説環保是廉宜的,到了付鈔的時候,如何理性的評價每一項考慮卻是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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