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遊樓市】丁屋買賣存有灰色地帶有待澄清(脫苦海)
早前有一宗丁權買賣,發展商和原居民罪成判刑,事情引起鄉事人士的反嚮。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丁權」和「丁屋」買賣不可混為一談,「丁權」買賣,尤其是涉及串謀、訛騙,政府會嚴格執法。
現時在新界郊區存在一些屋苑,單位面積多是700呎或1,400
呎,三層高,格式類似丁屋,很多都是透過所謂「套丁」方式發展。多年來都未見有法津上的行動而判刑,部份人士視之為理所當然。今次案例卻成為先例,難怪民間屢次要求政府澄清,甚至要集資打官司上訴。
所謂「套丁」就是發展商與新界原居民訂立合約,發展商會買入位於新界的土地(「土地」),並聲稱以若幹代價轉讓給原居民,令原居民成為土地的註冊業主,然後以原居民的名義申請建屋,建成後售給發展商。
在交易中當然會涉及金錢利益的交換,而被視為將原居民所屬的「丁權」變相賣給發展商。而丁屋買賣則要補地價,並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向地政總署申請撤銷買賣限制,以進行買賣,就類似居屋補地價然後到自由市場買賣。
丁屋可在符合特定的條件之後自由交易,可是丁權卻不可以買賣,很多原居民因為有丁權卻無丁地,而無法行駛丁權,究竟這種與發展商或地主合作的交易,是否存在灰色地帶,令到過去的案例相安無事,而這次有何不同,令到相關人士罪成判刑?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連局長也不欲多言,唯有待事件進一步的發展,但丁屋買賣涉及多重法律程序,買入丁屋必需小心翼翼,以免業權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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